新思維|領展裁員事件反映公共資源私人牟利的不義之舉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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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黃俊瑯

當領展以「提升營運效率」為名進行裁員時,我們必須重新審視這個所謂商業決策背後的本質。這並非一般私人企業的成本控制,而是一個擁有政府背景、壟斷公共資源的機構,在賺取豐厚利潤的同時,卻要普通打工仔為其「效率提升」買單的不義行為。

壟斷公共資源的特殊地位

領展的商業模式建基於政府賦予的壟斷性公共資源,作為房委會轄下商場的前身,領展擁有的是公帑興建的公共設施。透過政府政策獲得獨家經營權,在公共屋邨及居屋屋苑形成事實上的壟斷地位。這些商場服務的主要對象是基層市民,理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然而,領展卻聲稱要為「基金單位持有人帶來最大回報」,完全忽略了其資源來源的公共性質。當一個機構享有政府賦予的壟斷優勢時,其首要責任應該是服務公眾,而非單純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這種錯置的價值觀,正是問題的核心所在。

領展的壟斷地位並非來自市場競爭,而是源於歷史遺留和政策安排。在這種背景下,其營運方針理應以公共利益為重,而非純粹按照私人企業的邏輯運作。當公共資源被賦予私人企業的營運模式時,往往會出現這種公私利益衝突的困境。

豐厚盈利下的偽命題

從財務數據來看,領展在2024至25年度錄得驚人業績:收入達142.23億港元,淨物業收入106.19億元,可分派總額增長4.6%,每基金單位分派增加3.7%。這些數字充分反映領展的財政實力。

在如此豐厚盈利的前提下,50至60名員工的薪酬成本根本微不足道。以香港平均薪酬水準計算,60名員工的年薪成本約為3000萬至5000萬元,僅佔領展年收入的0.3%至0.4%。這種比例在任何合理的商業分析中,都不足以構成「成本控制」的理由。

因此,領展的裁員決定並非出於財務壓力,而是純粹為了進一步提升股東回報。這種在巨額盈利基礎上仍要「節省」員工成本的做法,本質上是將利潤最大化置於社會責任之上的表現。對於一個掌控公共資源的機構而言,這種做法缺乏道德正當性。

社會責任的根本缺失

領展商場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公屋及居屋居民,這些社群多屬基層及中下階層。在經濟環境充滿挑戰的時期,這類機構更應承擔穩定就業、支持社區的責任。然而,領展的裁員決定卻將社會成本直接轉嫁予被裁員工及其家庭。許多人將領展視為「成功的商業化案例」,認為其高效營運值得讚賞。但從公共政策角度來看,這實際上是「公共資源私有化」的典型失敗案例。當原本承載社會功能的公共資源被私有化後,其社會責任往往被股東利益所取代,最終受害的是整個社會。

領展的成功建立在壟斷公共資源的基礎上,其高回報率部分來自於免於市場競爭的保護。在這種情況下,機構理應回饋社會,而非將所有利益據為己有,裁員決定反映的正是這種責任意識的缺失。領展的裁員決定,從根本上反映了現行制度的缺陷。一個掌控公共資源的機構,竟然可以在錄得巨額盈利的情況下,仍要透過裁員來「提升效率」。這不是商業智慧的體現,而是價值觀的嚴重偏差。

當公共背景的機構可以在賺取豐厚利潤的同時,卻要普通市民為其「效率提升」買單時,這樣的制度安排顯然已經偏離了公共利益的軌道。公共資源的最終目的是為少數股東創造最大回報,還是為社會整體福祉服務?

領展案例提醒我們,當公共資源被私有化或半私有化後,必須建立相應的監管機制,確保這些資源不會完全脫離其公共屬性。政府應對所有掌控公共資源的機構建立更嚴格的監管框架,在保障營運效率的同時,避免公共資源淪為純粹的私人牟利工具,真正實現公共資源服務社會的根本目標。

作者黃俊瑯是新思維副主席。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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