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賺錢歸財團,蝕錢歸政府?11 SKIES揭香港大型基建制度矛盾
來稿作者:華德財
近月與一些前政府官員、發展商和投行友好飯聚,除了談到股市、樓市和香港在多個領域重拾勢頭外,有前輩討論起在機場商場項目11 SKIES,大家不約而同有種無奈和不解:商界過去十多年被限制買地、改換農地到住宅增加房屋供應,甚至為全部發展項目承擔風險,但在這個年度,為什麼機場管理局等可以作為白武士拯救私人公司?
機管局接手如何保證公眾利益?
不少傳媒引述消息報道,11 SKIES的總投資額高達200億港元,並由發展商主導開發,但由於商業環境變換,以及一些所謂未能預知的情況,有傳機管局準備接管當中約七成零售及餐飲樓面,涉及面積約266萬平方呎。傳聞引發爭議,皆因背後牽涉結構性問題:商業項目如何估值?投資回報為何不是私人機構承擔?賺錢時候又如何計算公眾和私企利益?
市場普遍也關注,機管局接手11 SKIES的估價,會否較200億元的投資額有一定折讓?香港幾十年來有過不少商業、商廈、辦公樓,如果機管局接管,實際成交價格與市場公允價值之間的差距,將直接關係到公眾利益和對未來類似情況的處理方法。因此,機管局需要審慎而行、適度介入,免得資源流失,影響未來包括三跑在內的其他工程項目。
同時,香港有不少國際認可資格的獨立專業估價顧問,可以就項目的現值、租金收益潛力、人流預測及重置成本作出評估,再取其合理範圍作為談判基礎。若估價出入過大,應公開差異成因。透明度是保護公帑的第一道防線,也是加強公眾對政府和機管局的認可。
機管局並非商業發展商,其核心職能是管理及發展機場基礎設施。若接手11 SKIES,意味着機管局須承擔一個大型購物商場的日常營運、租戶管理、市場推廣及財務風險,那麼局方下一步就要想一想:是否需要跨界合作,例如與其他發展商參與管理和改裝等。
政府應如何支持大型私人項目?
11 SKIES事件所揭示的,是一個更深層的制度矛盾。香港多個大型基建或土地發展項目,往往以政府或公營機構提供土地、基礎設施、最低租金保證或其他優惠條件吸引私人發展商參與。這種安排本意是以公私合作(PPP)形式分擔風險、共享回報。
然而,現實情況往往是,當項目盈利豐厚時,收益大部分歸於私人股東;當項目陷入困境時,損失卻轉嫁至政府、公營機構和公眾。如果政府或公營機構日後繼續以類似方式介入或支持大型私人項目,以下幾點值得認真考慮。
其一,估價必須獨立。凡涉及公帑的資產收購或接管,均應強制要求多間獨立顧問提供估值意見,並將估值報告及方法論摘要提交立法會審查,以確保程序公正。
其二,利潤共享機制。若私人發展商在享有政府提供的土地優惠、基礎設施補貼或租金保證之後,項目事後取得超額回報,應設有明確的利潤回吐機制,按比例向公眾分享收益,例如撥入特定基金用於改善社區設施或向市民派發利益。
其三,風險對等原則。若私人企業在困境時可以尋求公營機構接手,則其在擬定合約時所享有的條款,應相應反映此種隱性保障的價值。不能一方面爭取最優厚的商業條件,另一方面又預期公帑在最壞情況下兜底。
作者華德財曾於四大會計行任職核數員,專責審核資訊科技、航空及內地石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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