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聲道|爭奪海外人才 必先改善僱員權益

撰文:01多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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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防疫限制、人口老化等因素,香港的勞動人口在過去一段時間持續下滑,從2019年上半年最高峰時期約399萬,一度下跌至今年年中約374萬。雖然目前失業率仍未回復低位,但是為了加強發展新興產業,以及維持「人口紅利」以推動經濟增長,特首李家超在10月的《施政報告》中提出「搶人才」的口號,並且列舉多項措施例如「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吸引年收入250萬或以上、且畢業於世界百大大學院校的人士來港工作;延長非本地畢業生的逗留期限等等,希望延攬優秀的人才以上推動產業發展及增加勞動力。

來稿作者:黃遠康

正如上述,目前失業率仍未回復至疫情前的水平,而政府「搶人才」措施的對象以高學歷、高技術及高收入人士為主,可見,政府的著眼點,不是一味追求勞動人口的數量,而是以招募從事高經濟效益產業的人才,例如創科、金融、文化藝術及專業服務如醫科、工程、會計等為主,以配合國家「十四五」規劃下對於香港的發展定位,鞏固傳統優勢及發掘新的增長動力。然而,這類人才正是全球兵家必爭、高度短缺的種類,近至亞洲的主要競爭對手例如新加坡、日本,遠至西方列強如英國、澳洲等,都相繼大開方便之門大肆招攬,令人才爭奪戰變得更加激烈,香港要突圍而出實非易事。

事實上,從事以上行業的人士本身就具體專業的技能和知識,根本不愁基本生活。在全球大部分先進發達地區都爭奪相關人才下,這批灸手可熱的人才自然對於工作待遇和移居地點有更高的要求和期望。作為理性的人,自然會選擇既可提供大量發展機遇,同時生活舒適寫意的地方大展拳腳。而在不少國家和地區都能夠提供比香港更好的勞工權益下,如果香港想與這些地方爭一日之長短,延攬來自全球各地的合適人才,便要首先思考如何大幅改善僱員待遇。

香港工時長壓力大 優秀人才有更好選擇

以工時為例,香港仍是世上其中一個工時最長的地區。雖然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2021年所有僱員的每周工時中位數為43.2小時,較往年有所減少,但是,出現如此變動的主要原因是因為疫情下部分基層僱員開工時數減少所致。在2018年,投資銀行瑞銀的研究報告便指出,港人的平均工時高達52小時,相信有關數據才是真正貼近社會正常情況下整體僱員的工作模式。由此推算,港人每年平均工作時數高達2,704小時,較不少第三世界國家例如墨西哥、智利等還要惡劣。過去大量研究早已證實,長工時對於僱員的身心健康、人際關係、家庭和諧等帶來嚴重負面影響,試問優秀人才又豈會願意來高工時、高壓力的香港工作和定居呢?

目前,亞洲不少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已經訂立工時管制政策,以避免僱員過份加班工作,影響健康及家庭。以日本為例,當地規定僱員每天只能工作8小時,每周工時總數為40小時。如果必須超時工作,每周上限為15小時,每月最多為45小時,而超時工作下每小時的薪金則為正常水平的125%。由於日本政府透過法例保障勞工,以及增加僱主要求僱員加班工作的成本,以致近年日本的長工時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現時,當地僱員每年平均總工時只有1,598小時,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43個成員當中排名第25位。

至於新加坡,儘管當地的工時管制不如日本嚴謹,然而亦有一定的規範以保障僱員的權益。當地的法例規定,每天及每周標準工時分別為9小時及44小時。假如僱員在其中一周的工時低於44小時,則可以在另一個星期的工時長於44小時,但仍以48小時為上限。除了特別情況,每名員工的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為72小時。在超時工作下,每小時的工資為正常水平的1.5倍。當然,實施工時管制後,新加坡僱員的每周平均工時仍然不低,達45小時,在亞洲區內僅低於香港。不過,至少當地有合理的超時工作賠償,讓僱員仍然得到較佳保障和報酬。既然香港的工時偏高,工作壓力巨大,多年來政府對於勞工團體倡議訂立標準工時又態度冷淡,相反新加坡、日本等地早已建立行之有效的工時管制政策,給予僱員充分的保障,優秀的人才自然較不可能考慮在香港發展,而是傾向在其他地方落地生根。

「雙假」太刻薄 連第三世界都不如

另一方面,香港的「雙假」,即年假及公眾假期的安排亦相對落後。根據目前的法例規定,僱員入職滿一年可最少享有7天有薪年假。而隨著年資增加,有薪年假會在入職的第三年起每年增加一天,並最多增加至14天。至於公眾假期,隨著去年通過修例,所有僱員在未來都可以享有17天公眾假期。換言之,對於新入職的僱員而言,「雙假」的總日數僅得24天。

可是,這個數字不單遠比歐洲發達國家為少,即使與亞洲不少地區相比亦乏善足陳。再以日本為例,當地的公眾假期雖然比香港少,僅得16日,但是年假方面則較香港優厚。入職半年者即享有10天有薪年假,意味著即使是新入職人士的「雙假」都有26天。另一例子是台灣,當地的有薪年假起步點與香港一樣,同為入職一年即享有7天,惟當地僱員隨年資增長而可累積的年假就遠比香港為多。從入職第5年起,僱員的有薪年假為15天,第10年起更加可以每年再每年遞增1天,直至30天為止,遠多於香港的上限14天。加上台灣法定假期本來就高達19天,即是說,一名年資極長的僱員可以享有49天的「雙假」,較香港的31天有著明顯的優勢。

其實,香港的24天「雙假」,不只遠比日本、台灣等地落後,甚至連好些第三世界的國家都遠遠不如。例如印尼的「雙假」就有27天(15天公眾假期+12天有薪年假)、巴勒斯坦的「雙假」為33天(12天公眾假期+21天有薪年假)、印度為35天(10天公眾假期+25天有薪年假)、斯里蘭卡更有40天(公眾假期及有薪年假各20天)。當香港的「雙假」如此刻薄,連落後、貧窮國家的待遇都不如時,搶奪海外人才又談何容易呢?

所謂「良禽擇木而棲」,即使是議價能力一般的打工仔女都希望得到更好的待遇和保障,何況是令各地政府垂涎的優秀人才呢?追求工作與生活平衡已經不再是年輕僱員的理想,而是要求,而對於優秀的海外人才而言就更是不可或缺的基本條件。當其他地方提供的經濟機遇已經不遜色於香港,甚至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和有著更低的居住成本,加上在僱員權益和待遇上更是遙遙領先,特區政府要搶奪海外人才恐怕只能淪為一訣口號。要真正與各地爭奪人才,與其提出引人注目的願景,不如反求諸己,從推行比其他地區更有吸引力的僱員權益和待遇開始。

作者黃遠康是「治港新政」成員、工聯會社區幹事。文章的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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