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黨|55億港元的荔枝角收押所重建計劃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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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下設的工務小組委員會審議政府提交的幾項工程議案,其中包括預計耗資55億港元的荔枝角收押所重建計劃。有關計劃遭到何君堯等議員的強烈質疑,何議員在流出的視頻片段中痛斥,在當前財赤高企的情形下,政府居然投入如此重金為收押人士打造如此「五星級的家」,為什麼不考慮利用大量閒置的校舍來收押相關人士?筆者認同何議員的大部分說法,並為所有在工務小組會議上質疑政府相關提案的議員點讚,因為他們的表現正是筆者在不久前發表的《財務委員會應肩負起更大的責任與擔當》一文中所呼籲與希望看到的,那就是「財務委員會確實肩負起對公共開支項目最後的把關職責,該質疑的要質疑,該批評的要批評,該指責的要指責,該否決的要否決」。

來稿作者:周小稞

對於何君堯等議員的質疑,保安局在翌日就迅速做出回應,指出懲教署致力為在囚人士提供穩妥、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重建荔枝角收押所附翼乃為解決設施老化、在囚人士羈管環境過度擠迫的問題。至於重建計劃的建築費用,保安局強調重建計劃採用目的為本、實而不華的設計原則,以建築樓面面積計算所得的單位價格與2011年大欖女懲教所重建計劃相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13日還特別澄清,重建後的荔枝角收押所可媲美五星級酒店的說法與事實不符,重建後的設備並不會較現在的設備多。

不難看出,保安局認為有關的重建費用實屬合理,因為它與12年前大欖女懲教所重建的單位成本相若。筆者特地翻出大欖女懲教所的重建資料,該重建計劃的預算費用約為9.5億港元,建築樓面面積約13,700平方米,新增收容額108個,以建築樓面面積計算的單位費用為每平方米6.9萬港元,以新增收容額計算的單位費用為每收容額879.6萬港元。相比之下,荔枝角重建計劃的預算費用約為55.0億港元,建築樓面面積約53,168平方米,新增收容額410個,以建築樓面面積計算的單位費用為每平方米10.3萬港元,以新增收容額計算的單位費用為每收容額1,341.5萬港元。

計及通脹工資 收押所造價合理

也就是說,荔枝角重建計劃的單位費用較大欖重建計劃有大約50%的增幅,而保安局之所以稱兩者的單位成本相若主要是計入了通脹因素。我們查詢了過去12年香港的整體通脹情況,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由2011年的77.9升至2023年10月的106.7,上漲了約37.0%;實質工資指數由2011年的 117.9 升至2023年6月的126.9,上漲了約7.6%。兩者合計,整體的通脹達到約47%的水平,與重建計劃單位費用的增幅大致相當,因此保安局的辯護理據沒有錯。事實上,保安局在提交給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文件就稱「這個單位價格與政府同類工程計劃的價格相若,例如大欖女懲教所重建計劃」。無獨有偶,當年保安局就大欖重建計劃提交的文件中也稱「與同類政府工程計劃相比,我們認為這個價格合理」。

問題是,政府每每作為決策參照物的同類工程計劃本身就屬合理嗎?如果未來政府的工程項目都以耗資500億港元的沙田污水處理廠搬遷計劃或超支300億港元的西九文化區為標桿,恐怕再多的財政儲備也會被揮霍殆盡。以大欖的重建計劃為例,以當時的標準看,重建規格也是相當「奢侈」:為300餘名收容人士配備了有60張病床並附帶門診診所、牙科護理、X光室的醫院以及包括輔導室、活動室、宗教服務室、親子中心、多媒體學習中心兼課室、圖書館等在內的更生設施;而在9.5億港元的預算中,居然有超過20%的支出是為應對通脹需要,因為這樣一個新增108個收容額的重建計劃居然要耗時八年才能完成。

這樣一個被作為參照物的工程項目雖然造價貴、工期⾧,但在當時的大環境下卻被視為合理與常態。2011至2012年財政年度,港府有4,331億港元的財政收入,有667億港元的財政盈餘,而地價收入在財政收入中的佔比更高達20%。超過800億港元的地價收入拿出9億重建大欖女懲教所又算得了什麼呢?但重點是,香港今下的財政狀況已是今非昔比。2019年以來,政府財政就一直赤字運行,2023至2024財政年度不考慮發行債券收入及投資回撥收入的財政赤字將再次突破2,000億港元,屆時政府的財政儲備將降至5,000億港元以下,並預計在未來三年消耗殆盡;而地價收入更是由以往每年千億規模降至目前不足200億港元的窘境。

在當前「開源」不易的情況下,政府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節流」,而要「節流」,首先必須改變一直以來因為賣地收入豐厚而養成的在工程項目上「大撒錢」的陋習。要杜絕工程超支,杜絕工程延期,能省則省,能不花就不花;不要再把過往項目做為標桿,要將內地同類工程作為新的參照標準,要大力引進在國際市場最具競爭力的內地基建公司參與香港的工務計劃。

習慣不易改變,尤其是壞習慣。在促進政府轉變花錢習慣上,立法會的財務委員會理應扮演關鍵性的憲制角色,對政府的各項開支預案確實肩負起監督的職責。雖然部分議員強烈質疑荔枝角收押所重建計劃,但工務小組委員會還是通過了有關提案,並建議財務委員會進一步討論該項目。如果政府還是像以往一般未能對有關計劃做出重大修正,筆者建議財務委員會的委員們勇敢地站出來,否決相關提案,開創立法與行政相互合作但不失監督的新篇章。

作者周小稞是紫荊黨政策研究院研究員。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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