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點論政|文化遺產旅遊值得大力推動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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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劉仲恒

筆者跟很多港人一樣,喜歡旅遊。還記得在海外唸書時,有一次感恩節假後在食堂跟一位教授閒談,他說他帶了孩子去博物館,說他每去一個地方旅遊,首先會看看那地方有沒有文化、歷史景點和博物館。不錯,喜歡欣賞文化、歷史和自然資源,旅行是為了體驗真正代表某個地方過去和現在的文物、歷史和當地活動的文化遺產旅遊,一直都存在,只是現在變得更加時髦而已。

其實,國家政策也鼓勵文化遺產旅遊。上個月,廣東省政府發佈了《廣東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說要建設富有文化底蘊的旅遊景區、度假區和特色鮮明的旅遊休閒城市和街區,鼓勵建設文化和旅遊小鎮。還希望多個城市合作,攜手建設大灣區的文化遺產旅遊路線,串聯起不同的文化景點,打造世界級的旅遊目的地。

原來,文化遺產旅客特別值得招徠是有其原因的。曾經有份研究指出,文化遺產旅客跟其他類型的旅客相比,在目的地停留的時間更長,所花的錢也更多。即使不是以文化遺產旅遊作為主要目的,超過七成的旅客還是會在旅程中參觀歷史遺址、國家公園、民族或生態遺產地、美術館、博物館、劇院一次,有的旅客甚至多次到訪這類文化遺產旅遊景點。很多旅客表示,如果旅程中包括了一項文化遺產活動,那旅程就會變得更難忘。遊客還說,他們由於要參加文化遺產旅遊活動,因而延長了在當地的逗留時間。當然,他們的花費也會因而變得更高。

所以,筆者認為我們應該在香港大力推動文化遺產旅遊。旅遊業火旺了,對整體經濟和社會都有好處。大家都知道,旅遊業可以創造就業機會和新商機,又可以通過保護文化和自然旅遊資源,來提升當地居民的生活質素。還有一點,原來文化遺產旅遊還可以促進社區發展,居民通過保護歷史悠久的文化遺產旅遊景點、促進經濟和文化發展而感到自豪,並強化對社區的歸屬感。

香港雖是彈丸之地,但原來在文化遺產旅遊方面,也是很有「本錢」的。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界定,特區政府在2014年公佈了涵蓋480個項目的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其後在2017年公佈了一份涵蓋共20個項目的香港非遺代表作名錄,當中12個項目已經成功申請列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而粵劇更進一步獲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成為世界級非遺項目。

有本錢就應該好好運用,全體市民都應盡力保護、傳承和推廣香港的文化遺產旅遊資源。筆者近來路過荃灣,發現在三棟屋博物館成立了「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心」,心裡感到萬分慶幸。

作者劉仲恒是放射科專科醫生、香港大學公共衞生碩士、團結香港基金顧問。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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