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苑亂象|宏福苑安基苑同一顧問評分迥異 入標公司稱無交過資料

撰文:李穎霖
出版:更新:

宏福苑奪命大火死傷枕藉,警方、廉政公署以涉嫌誤殺、貪污等罪名,拘捕工程公司「宏業」及顧問公司「鴻毅」等多人。另一個同樣由「鴻毅」出任顧問的牛頭角安基苑大維修工程,遲宏福苑兩個月截標,但分析報告中同一工程公司的評分竟有明顯差異,更有公司雙位數字的官司紀錄「清零」、總評級三級跳。
有評分變動大的工程公司對《香港01》表示,從未交過訴訟紀錄,更不會知道評分準則和結果。有熟悉圍標問題的專家說,報告評分無統一準則,亦無須向工程公司公開,有心人可以利用錯漏,令屬意的承建商得益。

【屋苑亂象・專頁】

《香港01》對比同由「鴻毅」為宏福苑及安基苑製仍的回標分析報告,發現顧問對同一公司的評分有明顯差異。(王海圖攝)

兩屋苑報告相隔兩個月 五公司官司數突清零

大埔宏福苑及九龍灣安基苑同樣聘用「鴻毅」出任工程顧問,兩屋苑分別於2023年5月及7月展開工程承辦商招標,「鴻毅」分別在同年8月及11月,向法團提交回標分析報告。有19間工程公司,同時有投標兩個屋苑的維修項目,當中包括宏福苑的工程承辦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安基苑的承建商「偉利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鴻毅」為投標工程公司做背景審查的評分準則中,有兩項分別是工程公司有無提交指定時間內,由律師發出的無法律訴訟證明文件,及過往八年的法律訴訟紀錄。相隔兩個月,有五間公司的八年訴訟紀錄由有變無。

有公司39宗訴訟紀錄消失

最明顯的是「新開明建築」及「信誠營造」,投標宏福苑維修時分別有39項及25項訴訟紀錄,在八年訴訟紀錄一頂只得0分;到投標安基苑工程時就變成無訴訟,取滿分5分。

另外,「浩成建築」、「竣鴻工程」及「寶盛建設」投標宏福苑時有個位數字的官司,投標安基苑就變成零。宏福苑的承建商「宏業」在兩份報告,都被列為無訴訟紀錄,但事實上公司有被勞工處票控。

「鴻毅」在回標報告均稱,工程公司近八年的訴訟資料是由「法律顧問」提供,但沒有提及「法律顧問」的身份。

提供資料「法律顧問」身份成謎

這些訴訟紀錄和工程公司找律師發出的證明文件,以及記者查到的勞工處票控紀錄有無衝突?為何事隔兩個月,訴訟紀錄的數字會有如此大差距?

兩屋苑的回標報告均稱,工程公司近八年的訴訟資料是由「法律顧問」提供,但兩份報告都沒有提及「法律顧問」是誰。

九龍灣安基苑的大維修工程,與大埔宏福苑同樣由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擔任工程顧問。(資料圖片/林子慰攝)

入標工程公司:無提供過訴訟紀錄

記者找過涉事五間訴訟紀錄有變工程公司,只有兩間有回覆。「新開明」的負責人何先生,就指投標時無被要求,亦無提供過八年訴訟紀錄。他表示,坊間有公司提供公司背景調查服務:「我相信是顧問可能找了不同的公司做,所以有不同的答案,我也不知道實際情況。」

「鴻毅」在面試評分表上,稱「新開明」無被勞工處控告紀錄。

「鴻毅」在面試評分表上,稱「新開明」無被勞工處控告過,但記者翻查紀錄公司至少有18宗被勞工處、建造業工人註冊管理局票控及定罪紀錄,並有其他民事追討糾紛。何先生無否認公司曾被票控,但認為報告上的數字和他的認知不符。他表示公司投標後,不會知道工程顧問審查資料時的評分準則,亦不會接觸到顧問向法團提供的分析報告,稱是首次得知曾有報告指「新開明」有39宗訴訟紀錄。

何先生稱公司投標時交的文件,都是按招標要求準備:「譬如沒有跟管理公司、業主打官司,不會寫沒有被勞工處控告。不會有人這樣寫。」

「鴻毅」稱「浩成建築」無被勞工處控告。

無法律訴訟證明不包括勞工處定罪紀錄?

另一間被指曾有三宗法律訴訟的「浩成建築」,董事黃先生的說法亦類似。他承認曾有一宗被勞工處票控的紀錄,但指提交的無法律訴訟證明,主要是指有無小額錢債、欠債等官司:「有些招標是會寫明有無勞工署的定罪紀錄,加上訴訟證明,是計兩個項目。如果沒有寫要查勞工署定罪紀錄,我們只會交法律訴訟的紀錄。」

十公司總評級上升 「不建議」變「次選」

至於工程公司的背景分總評級,除了之前法律訴訟,專業人士證書、人手編制,以及其他屋苑法團寫的推薦信都會計分。有十間公司在安基苑的總評級比宏福苑高,其中「寶盛建設」三級跳,由「不建議考慮」升至「次選考慮」。

兩份回標分析報告,同由「鴻毅」項目助理經理孔世傑製作,並由董事黃俠然審核。

「鴻毅」同一經理製作兩報告 評分準則有差異

「鴻毅」兩份報告都由同一名項目經理製作,同一名董事審核,評分準則大致相同,但部份細項和分數分配有差異。例如牌照屆滿日一項,宏福苑的評分標準、分數,都和安基苑不同。「鴻毅」在宏福苑項目有就工程公司的持牌年資評分,但在安基苑就無,報告中無解釋這些差異。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起人趙恩來認為,如工程顧問在不同屋苑,審核同一間公司的完全不同,是古怪亦說不通。(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短時間內審核結果現明顯差異
反圍標團體:古怪亦說不通

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起人趙恩來認為,無論工程公司提交的資料是否正確,工程顧問都有責任核對。他認為,工程顧問理應建立了一個統一的資料庫,紀錄不同的工程公司資料,即使在不同屋苑進行不同的工程項目,對審核同一間公司時結果亦不應有大分別,甚至完全不同:「這件事我覺得古怪亦說不通。」

背景審查的評分準則沒有客觀標準,趙恩來說,多數是法團接納顧問建議訂立,他一直建議法團應捨棄評分,直接要求顧問列出工程公司的相關資料,供業主參考。

不過,就算不用評分制,在現行信任專業人士的機制下,如回標報告涉及有問題的資料、出錯,投標的工程公司在正常情況下都無法知曉,亦無任何機構會幫業主核對。

「究竟顧問公司用這種方法有無圍標成份,或有無機會令篩選、評分結果有所不同,而令某一間工程公司得益?有這個聯想我覺得不出奇。」趙恩來說,如工程顧問委託第三方公司、律師等人參與背景審查的工作,提供工程公司的訴訟資料作分析報告,如最後資料有錯或被質疑,顧問亦有機會可以撇清責任,歸究提供資料的外部公司。

【專頁】屋苑亂象系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