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冠麟|自製「公關災難」——SPCA到底在想什麼?

撰文:黃冠麟
出版:更新:

黃冠麟專欄

廣東揭陽四名未滿14歲男童,以棍棒擊打流浪母狗「旺旺」及其三隻幼犬,其後以汽油將母狗活活燒死,並拍攝影片在網絡流傳。官方通報稱四人「均已送專門學校教育」,處置之輕引發兩岸三地輿論沸騰。在香港,網民自發集資,於旺角亞皆老街及上海街交界屏幕投放巨幅廣告,寫着「弱小亦有尊嚴,生命不容傷害」、「請持續關注事件,推動動物保護立法」。民間怒火燒得正旺之際,亞洲最歷史悠久、成立逾百年的香港愛護動物協會(SPCA)發文回應,卻將自己變為箭靶。

自導自演的公關災難

7月15日上午,SPCA在社交平台發帖,表示「深感痛心與憤怒」,重申「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為不應被容忍」。然後,關鍵的一句出現了:SPCA透露已向香港警方舉報,並引述警方回覆稱將要求Threads及YouTube移除相關虐狗影片。SPCA更表示「歡迎任何有助防止暴力及有害內容進一步傳播的行動」。

問題出在這兒。民間正利用影片的廣泛傳播製造輿論壓力,SPCA卻主動要求平台刪片。網民瞬間氣炸:「憑什麼要求把短片下架」、「唔趁呢啲時候加強教育,反而叫人刪片,壓制討論空間?」、「二次傷害?隻狗識上網?」、「你哋同施虐者無分別」......SPCA自以為譴責暴行的帖文,就此演變成一場針對機構本身的公關災難。

當日下午,SPCA在留言區澄清,要求下架影片並非阻止公眾了解事件,而是因原始畫面血腥殘忍,會造成心理衝擊、刺激模仿,甚至讓施虐者因獲得關注而得到鼓勵。SPCA強調,希望下架的僅是「血腥、殘忍及直接呈現虐待過程的影片」,公眾仍可繼續分享事件的背景資訊及舉報方法。然而,澄清沒有撲火,反而火上澆油。網民已認定SPCA站在了「刪片」那邊,甚至懷疑它「保護施虐者」。

當晚約八時,SPCA發布第二次帖文,就「早前發表的帖文引起不同理解或造成誤解」致歉,強調「阻止真相被傳播或討論,從來都不是其本意」。道歉了,但火已經燒過。截至昨日(7月16日)下午,道歉帖的「嬲」數明顯遠超支持數。

SPCA為何成為眾矢之的?

SPCA發帖的原意,或許是阻止「模仿效應」(Copycat Effect)——防止壞人為蹭熱度而仿傚暴行。這在心理學與犯罪學上是合理的考量。但問題在於時機,也在於用詞不當(二次傷害)。

揭陽事件的核心矛盾,是民間認為施暴者處置過輕,社會需要的是「擴大關注、施加壓力」,最終推動動保立法。在這樣風頭火勢之下,任何「降低事件熱度」的行為,都有機會被視為「淡化事件」的合謀。

筆者曾在「01論壇」點評《字花》第118期封面,選用了一張在大埔宏福苑悼念現場拍攝的、未經當事人同意的年輕男生流淚特寫照片,最終引發嚴重公關與倫理危機。為何文學界乃至主流社會都對該期主編口誅筆伐?因為主編的偏執與社會的理解存在巨大差異。SPCA的做法,或許也有某些難以說清的綜合考慮——是否為了讓受刺激的社會回歸「集體靜養」的韌性與理性?是否想讓動保人士也「降一下血壓」?

隨着新聞反覆播送的畫面與死訊,許多人經歷了難以言喻的精神衰弱與新聞疲勞。每當看到生命消逝的報道,眼眶自然泛淚,明知這種持續的悲傷對身心無益,卻感到無能為力。這不僅是個人的哀傷,更是一場集體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正如筆者在《集體靜養,堅定信任——我們可愛的香港一直都在》所言,這些年,香港社會在頻繁的動盪與災難中,正默默承載着無形的重量。

如果真是如此,SPCA要求刪片的動機合理,但卻在錯誤的時間做了正確的事。刪除暴力畫面的動機合理,但在民間需要擴大聲量的時刻選擇收縮資訊,方向相反,自然撞牆。

專業主義為何失靈?

SPCA長期與政府合作的形象,在此事件中被部分網民質疑「過度配合政府、喪失獨立倡議立場」。有網民直指SPCA「同施虐者無分別」。這句話雖情緒化,卻反映了制度化動保組織在草根社群中正當性流失的嚴峻現實。當一個倡議組織被視為「建制的一部分」,它在民間運動中的角色就會變得尷尬。

更深層的問題是「論述斷裂」。SPCA是香港最具規模的動保組織,行動邏輯是制度化、專業化的,強調對社會負責、對香港動物整體做風險管理,因此站在高地希望社會預防模仿。相對地,本地草根動保社群的行動邏輯是情感動員式的,強調真相揭露、集體憤怒作為推動變革的力量。SPCA的「專業」與「平和」,被民間理解為「冷血」與「合謀」;民間的「情感」被SPCA解讀為「鼓動」。兩套語言在極端事件中徹底對立,最終在「二次傷害」這個詞語的雙方理解不同而引爆:SPCA講的是避免模仿效應,民間理解的是「亂講」——旺旺已死如何「二次傷害」,而且亡魂在陰間也懂得上網?

筆者近期研究的題材,正好包括「誰有權定義動物保護」的正當性爭奪。近年討論的「野豬格殺令」已見民間與政府的衝突,也包括動物本位與人本位的視角之爭。今次SPCA事件,SPCA認為「刪除暴力畫面是保護」,民間認為「公開真相、施加壓力才是保護」——影片的存在,是為了讓活着的人看見、憤怒、行動。

自陷於意識形態矛盾

平情而論,揭陽事件已超越「動物福利」範疇,成為一場關於社會正義、同理心、法律改革的社會事件。SPCA作為「專業機構」,其局限在於擅長處理常態,卻在極端事件中缺乏對民間情緒的敏銳感知。SPCA的技術層面沒有錯,防止模仿犯罪、避免「二次傷害」,都是合理的公共考量。但這些考量在施暴者免於刑責、公眾對弱者與亡者的憐憫、對保護小生命的無助與憤怒面前,顯得蒼白無力。

SPCA道歉了,但這場道歉本來可以避免。它引發的火勢難以止息,也不是三言兩語能夠彌合社會對其的質疑。衝突的核心已不僅是「誤解」,而是動保陣營之間的正當性競逐。為什麼這次那麼多動保人士表態不信任SPCA?因為SPCA在他們眼中站錯了邊。會否引發義工退群、捐款銳減?這就要看SPCA如何收尾了。

後記:輿論發酵下,SPCA於7月16日晚上第三度解釋事件,就溝通不足致歉,並表示將會取消7月18日賣旗日,將人手與資源投放於推動動物福利的支援、公眾倡議與生命教育。

(作者註:行文之時,筆者正在進行動物福利議題及公共行政「正當性爭奪」的論文撰寫,本文採用部分觀點,供讀者參考。)

作者黃冠麟是公共行政博士生,文化工作者,學研社成員。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專欄精選不同範疇專家,豐富公共輿論場域,鼓勵更多維度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