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志豪|生死教育之二:當治療變成痛苦,死亡面前如何守護尊嚴?
每當我在大專院校講授「臨終與紓緩治療」的第一課,總會先請學生為自己做一個簡單評估,就是如果以1至10分計算,他們對談論死亡有多自在。對不少初次接觸晚期照顧議題的年輕人來說,這並不是一條容易回答的問題。猶豫、保留,甚至以輕鬆語氣帶過,往往都是最常見的反應。這並不難理解。死亡固然是每個人都無從迴避的人生終點,但在香港,談論死亡至今仍常被一些人視為忌諱。很多人避而不談,不只是因為覺得不吉利,更因為死亡觸及失去、無常,以及人無法掌控的終局。於是,它被推到生活之外,也被推到公共討論之外。然而,只有當社會願意把死亡重新帶回日常語言,晚期照顧才有可能真正走向成熟。
生命不只是「一口氣」
生死教育從來不是抽象的哲學題目,也不只是病房裏的專門知識。它與每一個人的生命歷程有關,也與助人工作者如何理解自己有關。若前線社工、醫護人員從未處理自身對死亡的焦慮,面對臨終者及家屬時,便很容易退縮,或者用過度介入來掩飾內在不安。因此,推動生死教育的起點,未必是制度,也未必是宣傳,而是我們是否願意誠實面對自己對死亡的想像與恐懼。只有當社會願意把死亡重新帶回日常語言,晚期照顧才有可能真正走向成熟。
若要理解臨終議題,首先要明白,「生命」與「死亡」都不是單一而清楚的概念。從生物學角度看,死亡似乎是身體功能的終止;但從倫理與社會角度看,問題遠不止於此。人們真正關心的,往往不是心跳在哪一刻停止,而是一個人何時不再能以原來的方式活着。
現代醫療科技愈發達,這條界線反而愈模糊。當一個人的意識、理解能力與自我表達已不可逆轉地消失,即使儀器仍可維持某些生理運作,我們仍不得不追問:這樣的存活,對當事人而言意味着甚麼?
對社工與社會學來說,更值得注意的是另一種更早出現的失去。有些人在肉身尚存之時,已因重度認知障礙、長期臥床,或極度孤立而逐漸失去原有角色、關係和社會位置。人在生物上未死,卻在社會意義上被淡出、被忽略,甚至被遺忘。這種情況,比起醫學定義上的死亡,往往更早也更深地傷害一個人的尊嚴。
末期病者所面對的,也不只是身體轉差。很多時候,更難承受的是對未來失去想像,對自己失去把握,對生命意義產生動搖。這些經驗未必顯示在醫療數據上,卻是臨終照顧最不能忽略的部分。
臨終照顧不只有一種模式
很多人以為死亡來臨的方式大致相同,其實並非如此。不同疾病、不同身體狀況,會呈現十分不同的臨終軌跡。以末期癌症為例,不少患者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仍可維持某種功能,到最後數周或數月才明顯急轉直下。器官衰竭則常是反覆波動,病情時好時壞,在惡化與稍為穩定之間來回。至於高齡衰弱或認知障礙,則往往是漫長而緩慢的衰退。另一些人,則可能因突發意外或急症,在幾乎沒有預告下離世。
明白這些差異很重要,因為它提醒我們,臨終照顧不可能只有一種模式。若只把照顧理解為止痛、服藥、清潔或維持生命指標,所處理的其實只是病徵,而不是人的整體處境。
安寧緩和醫療最重要的啟示之一,是人的痛苦從來不只是身體的痛。桑德斯(Dame Cicely Saunders)在 60 年代提出「整體痛」(Total Pain)概念,指出臨終者承受的,往往同時包括身體不適、心理焦慮、家庭牽掛,以及更深層的存在疑問。呼吸困難固然令人不安,但真正壓垮一個人的,有時是害怕成為家人負擔,是放不下未竟責任,是不知道自己這一生是否已好好活過。
正因如此,有質素的晚期照顧不能只由單一專業承擔。病者需要的,不只是治療,更是理解;不只是控制症狀,更是在生命最後階段仍被視為一個完整的人。
生死教育要因地制宜
在華人社會談晚期照顧,始終不能迴避一個現實,就個人自主與家庭倫理之間,並不總是自然一致。西方醫療倫理強調病人有權知道病情,也有權決定自己的治療方向;但在華人文化裏,死亡往往被視為整個家庭共同承受的事,而不只是個人的決定。
因此,在實務現場,家屬希望醫護「不要講得太白」,其實十分常見。有些子女在巨大的情感與道德壓力下,總覺得只要仍有一絲希望,就必須盡力施救。否則,彷彿便對不起父母。即使病者本身並不希望接受高侵入性的搶救程序,家屬到了最後關頭,仍可能要求「做盡一切」。
這種選擇背後,很多時不是冷漠,而是愛與不捨。但若愛沒有回到病者自己的意願,結果便可能事與願違。晚期照顧最困難之處,往往不是醫療技術不足,而是我們未必及早學會如何談論告別,如何在愛之中尊重對方想以什麼方式走完最後一程。
所以,在香港推動生死教育,不能簡單照搬西方個人主義式的語言,也不能把家庭看成自主的阻力。更重要的,反而是讓家庭明白,尊重病者拒絕無效而痛苦的治療,並不等於放棄,更不等於不孝。有時,那恰恰是愛最克制、也最深的一種表達。
悲傷不一定有次序
陪伴末期病者,其實也是陪伴一整個家庭面對失去。談到臨終心理,很多人都會想到庫伯勒–羅絲 (Elisabeth Kübler-Ross)提出的五個階段(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沮喪、接受)。不過,若把這套說法當成每個人都必然經歷的固定次序,便容易過度簡化。真實情況往往複雜得多。病者和家屬的情緒並不是按部就班地前進,而是可能在否認、憤怒、哀傷與接受之間反覆游移。
同樣值得留意的,是所謂「預期悲傷」。當家人尚未真正離世,照顧者已因長期目睹其身體衰退,而提前進入失去的心理狀態。這種悲傷不一定表現為流淚或崩潰,有時反而會化成異常冷靜、過分理性,甚至刻意把自己埋首於各種瑣碎安排之中。
旁人很容易把這些反應誤解為冷淡,但對不少照顧者而言,那只是他們暫時能承受痛苦的方式。助人工作者若缺乏敏感,便容易急於糾正,或者要求家屬「應該」如何表達情感。其實更重要的,是為他們保留一個不被催逼、不被評價的空間,讓那些尚未說出口的哀傷,有機會慢慢浮現。
學會與對死亡的恐懼共處
死亡之所以令人難以面對,不只因為它意味着結束,更因為人知道自己終有一日會結束。這種自覺,本身便帶來深層焦慮。人之所以需要文化、信念、關係和價值感,某程度上正是因為我們都需要在有限生命中,為自己找到一種可以安放的位置。
當疾病把死亡逼近眼前,很多平日被壓住的問題都會重新浮現,例如這一生是否活得值得,是否辜負了某些人,還有甚麼未完成,還有甚麼未放下。這些追問未必有標準答案,但對臨終者來說,卻往往比身體的痛更逼切。
生死教育的重要,不在於它能消除人對死亡的恐懼,而在於它能幫助人不致完全被恐懼支配。透過生命回顧、關係修補與意義整理,一個人即使仍然害怕死亡,也可能逐步學會與這份恐懼共處。到最後,支撐人的未必是「我還能活多久」,而是「我如何理解自己曾經活過」。
生死教育要融入社會各方面
有尊嚴地離開,不只是最後一刻如何終結生命的問題,更關乎一個人在最後階段能否仍被理解、被尊重、被好好對待。法例與制度固然重要,但它們只能處理程序,不能代替家人之間是否曾經坐下來,好好談過彼此對老、病、死的想法。
真正成熟的生死教育,不能只停留在醫院,也不能只在危急時刻才匆忙展開。它應該回到社區,回到家庭,也回到日常生活。無論是社區講座、生死咖啡館,還是大專院校對社工與醫護學生的訓練,目的都不應只是增加知識,而是讓社會逐步明白:討論死亡,不是為了製造不安,而是為了學習如何更認真地活,也更有準備地告別。
當一個社會願意較坦然地談死亡,它才可能建立起一套既尊重個人意願,也理解家庭處境的晚期照顧文化。而我們最終守護的,也不只是死亡的形式,而是一個人在生命最後一段路上,仍能保有的質素與尊嚴。
作者馮志豪教授是香港能仁專上學院協理副校長。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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