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馮敬恩被裁定罪成 是誰迫使青年走上抗爭之途?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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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於去年1月帶領學生圍堵校委會會議室,被控以刑事恐嚇罪、擾亂秩序罪。案件於本周四宣判,馮與同學李峯琦被判擾亂秩序等罪罪成,案件將於9月21日判刑。同樣出身港大的李柱銘在為馮讀出求情信時幾度哽咽,感觸甚深。
馮的遭遇令人扼腕,不多不少因為他出身港大,本身是社會精英,公眾相信他的行動出於赤誠。他的政治理念、手段或許有錯,在這事件上,他也固然要為其行為負上責任。然而,社會亦需反思,是誰迫使青年冒着毀掉前途的風險走上街頭,以激烈的方法抗爭?

被告李峯琦(左)及馮敬恩(右)均選擇不作自辯。(資料圖片)

從天星到傘運 青年運動洊至

須知,香港能入讀資助學位的學生本就不多,能夠入讀「三大」的學生就更是少之又少。按理說,馮、李應該為自己的前途着想,拿個好成績,安份守己,在畢業後找一份「好工」;但馮、李、乃至早前多個因社運被判入獄的大學生,卻選擇抗爭之途。可以說,他們參與激進行動,是基於對社會現況的不滿,也是出於赤誠之心。正如李柱銘在庭上所言,他相信馮的行動是發自真心,又指馮曾免費為考不上大學的同學補習,他慨嘆:「係香港呢個社會,咩都講錢。」少有像馮般,能夠不計較金錢,為他人付出。

追本溯源,回歸後的青年運動始於皇后、天星碼頭保育,後來的反高鐵運動、反國教運動相繼而來,後來學聯發起、領導的佔領中環更為學生運動掀起高潮,然而,隨着抗爭日久,政府對青年的聲音仍置若罔聞,青年運動在思想上、行動上也漸趨偏激,馮的圍堵校委會行動,就可說是「後佔中」的產物。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讀出馮母的求情信時也感觸甚深。(資料圖片)

是誰迫使青年走上抗爭之途?

回歸以來,青年運動一浪接一浪,當中不少運動都以大學生為主體。也許社會上部分人會認為,時下的年青人無事生非、挑起事端、擾亂社會安寧。然而,他們亦需明白,這些青年絕大多數都是社會眼中勤奮好學的學生,他們感於時勢,才走上街頭、參與抗爭。

再說,又有誰真的會喜歡在街頭上被棍毆打、被噴胡椒噴霧?青年的想法有時或有錯謬,然而,這不代表政府可以對他們的訴求視若無睹。就像馮所發起的圍堵校委會行動,就是針對殖民地時代遺留下來的校委會制度,在英殖的制度設計下,港督為必然校監,妨礙了院校自主。在回歸後,政府不但沒有改革殖民地的制度、還院校自主,反而是有權用盡。青年出於義憤,由是作出激進行動。

至於早年的反東北發展行動,青年的主要訴求是開發粉嶺高爾夫球場。正如《01觀點》指出,高爾夫球場的使用者本就不多,又鄰近粉嶺市區,故發展高球場是十分合理的,但是政府卻倒行逆施,堅持「保育」高球場,最終觸發青年包圍立法會;當日青年試圖闖進立法會,結果被捕者眾。

朱凱廸擔心,若基本法第二十條可以用作取走香港部分邊界,香港會失去基本法保障。(資料圖片)

貢獻社會豈止抗爭一途? 青年須三思而後行

由此觀之,青年參與抗爭,並非全都出於情緒發洩,在行動背後,或有值得政府參詳的真知灼見。隨着新一屆政府上任,不少市民都期望過去五年的政治鬥爭將告一段落。觀乎新一屆政府自上任以來的表現,政府官員似乎確有意一改上屆政府處處與民為敵的施政風格,今屆政府必須繼續開放溝通渠道,不能再對青年的意見充耳不聞。

對於青年來說,懷着赤誠之心參與社會運動本無不可,但是青年應吸取教訓,切忌因一時意氣作出違法的舉動。事實上,貢獻社會又豈止抗爭一途?以這些青年的學識、能力,本就可以循其他途徑改良社會,令他們所愛的香港更加美好。若他們因一時衝動、毀掉自己的前途,這絕對是香港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