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案】單親母求情信揭馮曾患血癌 悉兒「拚死要守護港大」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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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去年1月校委會開會時圍堵會議,馮雖脫刑事恐嚇李國章罪,但他與另一名同學李峯琦被裁定擾亂秩序等罪成。二人今(20日)被定罪後即被還押一個中午,下午作出求情時,馮的律師讀出包括馮敬恩母親的求情信。馮母憶述兒子小時曾患血癌及腦病,更發現兒子錢包內有一紙張,寫著若他暈倒在街,請送他回港大。馮母形容兒子:「拚死要守護他所愛的港大」,律師說至此也哽咽,並懇求法庭考慮,兩被告行為出於善良動機,望社會能對這些年輕人多點體諒。裁判官把判刑押後至9月21日判刑,並准二人擔保,但明言仍有入獄可能。

馮敬恩被還押了一個中午後,裁判官即准他保釋外出。(伍凱瑩攝)

兩患重病均戰勝病魔

代表馮敬恩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求情稱,馮的父母在他小時候離婚,馮由母親獨力撫養成人。馮母求情信中憶述,馮小學時患上血癌,接受長達一年的痛苦化療,年紀小小的他即使被醫生打針刺穿腰椎,亦沒有哭過一次,沒有喊痛,兒子的堅強令她非常敬佩

除了血癌,馮中四時亦經歷另一場大病,某天他突然劇烈頭痛,神智不清,語無倫次,送往醫院後才發現是腦部出了問題。

自小立志要回報母親

馮母稱對兒子的學業沒有要求,只希望他做好功課,但馮卻說看見媽媽辛苦工作後回家很累,又不捨得買飯食,只以麵包充飢,馮因此立志長大後要養媽媽。馮考上大學後,自發為考不上大學的同學補習,更稱:「想幫他們,錢係唔重要。」李柱銘讀到這裡,不禁慨嘆:「係香港呢個社會,咩都講錢。香港有幾多人可以咁講?」

馮錢包常存紙卡:「暈倒請送我回港大」

馮母曾在兒子的錢包找到一張卡,馮在卡上寫如果自己腦病發作而迷路,請把他送返港大。馮母因此知道兒子非常熱愛港大,並形容兒子:「拚死要守護他所愛的港大」。身為港大校友的李柱銘,以沉緩的聲線讀出這段話,臉上流露感觸之情。

陳志雲指馮敬恩留下案底已是懲罰。(資料圖片)

陳志雲指馮真誠有理想

商台首席智囊陳志雲亦為馮寫求情信,稱在工作上與他合作,感覺他「自然流露出真誠,沒有半點做作,對社會的熱誠是確實、毋容置疑的」。即使馮年紀輕輕已經歷兩次大病,但他沒有放棄,沒有自怨自艾,是一個有理想、有承擔的年輕人,而且會主動接受公眾批評和意見。

陳志雲表示,即使馮所用的方法不正確、不為世俗所容,但他被檢控以來承受巨大精神壓力,加上留下不可磨滅的案底,已經是懲罰。

羅冠聰指馮敬恩有真誠的政治理念。(資料圖片)

羅冠聰指馮對軟弱有親身感受

「香港眾志」的羅冠聰則讚揚馮是眾多學運戰友中,特別充滿活力的一個人,在前線與他合作,感覺他是出於真誠的政治理念。正因為馮對生命的軟弱有親身感受,所以更不會浪費生命。

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在讀出馮母的求情信時也感觸甚深。(資料圖片)

李柱銘指修補撕裂不需再加重刑罰

李柱銘最後總結時稱,社會上有不同意年輕人的聲音,覺得他們「太過亂籠」,或者破壞社會安寧,但馮當日行動的動機和出發點是良善的,為院校改革注入動力。李希望社會對鋌身而出的年輕人多點包容和體諒,又稱社會大氣候已經起了變化,更加講求和諧、修補撕裂,裁判官對被告的行為,不需要過份加重刑罰以收更強的阻嚇力。

馮敬恩着公眾關注其他社運案件

馮敬恩離開法庭時,感謝傳媒採訪,但稱「要講嘅已經講哂」,不會再評論自己的案件,希望公眾繼續關注佔旺清場、公民廣場案覆核刑期等其他案件。

馮敬恩,23歲,早前已承認企圖強行進入和刑事毀壞兩罪,即於去年1月26日刑事毀壞港大賽馬會跨學科大樓的正門玻璃門框和企圖強行進入該大樓,他今被裁定多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成。次被告李峯琦,21歲,則被裁定同日阻礙消防處高級救護員協助校委紀文鳳離開罪成。

案件編號:ESCC 2357/2016 & ESS 2718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