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like背後.觀點】娛樂霸權至上 誰為無聲者發聲?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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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壽西斯古(Nicolae Ceauşescu)統治羅馬尼亞時,其獨裁政府嚴格限制言論自由,並借用龐大的國家機器,大力打壓異見份子(連擁有打字機也要申領牌照),以箝制人民思想,維持政權穩定。不過自1989年壽古西斯被國內一場革命推翻後,部分羅馬尼亞傳媒已從國家宣傳機器,搖身一變成為比部分歐美同業走得更前沿的「社會倡議者」,令傳媒在社會的角色得到解放,重新扮演為弱勢發聲、推動社會改革的先驅者,並令人重新反思傳媒在公民社會中「應有」的功能。

自壽西斯古倒台後,羅馬尼亞的傳媒逐步突破昔日的紅線。不論是公營(如TVR),或私營電視台(Antena 1、Pro TV、Prima TV等)都慢慢棄守「中立」的規訓,增撥資源投放到公共宣傳運動(Public Communication Campaign)。其倡議活動旨於藉助突顯社會現況和問題,以傳媒身份參與公共事務的決策過程,從而迫使當局採取行動改變現狀,推動社會進步。

作為羅馬尼亞傳媒業的先驅者,Pro TV早在1995年已提出多項宣傳運動,包括支持該國加入北約軍事聯盟(NATO)、「對動物酷刑說不」、兒童權益等,而當中更成功推動當局就虐待動物立法。對於電視台而言,它們關心的不僅是守衛傳媒的基本角色,將資訊不偏不倚地陳述於觀眾眼前,而是將電視台置於社會責任的考量上,重新定義電視台在公民社會的角色,破舊立新。

市場經濟成生存之道 傳媒失效有因

儘管我們不是活在壽西斯古的年代,但金錢支配下的商業傳媒,傳媒跟讀者其實同樣面對着無形的思想箝制——市場。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市場經濟在西方進入全盛時期,在自由競爭的大環境下,各路媒體首要是建立龐大的讀者群,提升銷量及賺取廣告收益,再壯大資本投放人力資源和展開併購,爭取最大的行業份額。換言之,在適者生存的邏輯下,傳媒為保生存,必須不斷擴大其勢力版圖,否則將會不進則退,成為歷史的一部分,而不是負責編搞歷史的第一人。

雖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海耶克(Friedrich Hayek)極力反對公有制,認為此制度定會導致極權政治和專制,但反觀現時由市場主導的傳媒業亦非完美無瑕,或可說是孕育了另類的文化霸權。自由市場是建基於消費者能理性地知道自己的需要,而生產者亦因應市場作出調節,製造出能滿足消費者不同需求的產品。若將此邏輯置於當代的傳媒業,在言論自由保護下,傳媒紛紛在資訊中加入大量娛樂元素,降低品質標準,以迎合大眾的庸俗口味,目的就是擴大市場佔有率,爭取更大的生存空間。試想像,若然一間傳媒逆市場潮流,以教課書式手法處理新聞、撰寫如學術論文般嚴謹沉悶的評論,試問這家傳媒在當下的生存空間又有多大呢?

不過,市場並未規範傳媒選取題材的質素,令傳媒的角色已逐步模糊化。理論上,傳媒有着監測社會環境、協調社會關係、傳承文化、提供娛樂和教化等社會功能。市場自由交易所創造公共德性和面貌,正正反映於傳媒「泛娛樂化」的景象上。局限於市場邏輯下,傳媒須依賴特定群體獲得生存機會,而娛樂相比起傳統的嚴肅論政態度,更容易吸引廣大的民眾垂青和注意,使民眾暫時能從悲慘的現實和無力感解脫出來,自娛一番。今天各路傳媒過分側重其娛樂功能,人們就會無意地被困在娛樂至死的文化霸權下,每天閱讀與我們毫無關係的資訊,造就「白恤衫重現眼前,黎姿陪三個小寶貝去玩狗」成了熱話的荒誕現象。

再者,當傳媒與商業利益掛鈎時,其公共領域的討論空間將愈收愈窄。自由競爭不但使傳媒行業泛娛樂化,同時多元聲音亦被主流聲音蓋過,失去了傳媒應有功能。在市場驅使下,傳媒須向主流靠攏以擴大生存空間,並採用主流價值標準,忽略了弱勢社群的傳播需要和權益。試問本港又會有誰持續關心和爭取少數族裔的權益呢?就算有,也是蜻蜓點水般帶過,因為這項議題並非主流所關心的事情。

雖然,市場主導的傳媒並沒有製造有如《1984》內的政治宣傳機器,但如今傳媒被市場牽着鼻子走,不懂分辨甚麼是人們「想知」和「需要知道」的題材。在娛樂資訊蔚然成風的大環境下,人們的眼球已經慢慢遠離影響民生的公共事務,並被拉到去「傳與黎明『父女戀』,女助手扮得寵住黎宅」這類無關社會福祉的個人事務上。長久下去,傳媒在公民社會的功能定必逐步被邊沿化,不但無法推動人們為整體福祉發聲,更會引領社會走進無形而龐大的娛樂機器裏,對眾人之事不聞不問。

傳媒的道義責任

羅馬尼亞傳媒由國家機器的組件,轉型成倡議社會變革,走在最前線的傳聲筒,其經驗值得人們再反思傳媒在社會,特別是道義上,應負起哪種責任,才能真正為「無聲者發聲」,成為提升社會整體福祉和建構成熟公民社會的推手。

除了上述數項功能外,傳媒所持有的公權力,在道義上還有另一種任務:「正面干預」社會事務。作為公權力者,其權力不只流於傳播資訊,更有設定、重塑和引導輿論的能力,以挑戰當權者的政策和社會各種不公義之事。與此同時,手執公權的傳媒亦須負起社會責任,例如就社會議題提出意見和批評、為弱勢社群發聲、𨤳清社會現存的問題和價值等,這都是推動公民社會進步必不可少的元素。

自互網聯改變了整個傳媒業的生態後,其衍生出來的煽情式、短篇幅報道和短暫的新聞循環周期,已分散了人們對社會問題注視的角度和時間。煽情式報道只是一種煽動個人情緒,轉化成點擊率的民粹手段,但對人們理解社會問題背後的制度成因和解決之道毫無幫助,更遑論將關注轉化成由下而上的行動力量,逼迫當權者解決社會問題;而短暫的新聞循環更令民眾失焦,當傳媒已梳理某社會問題的歷史、制度原因及鞏固其論述後,互網聯的海量資訊已將日前發生的事掃到無人問津之處,令社會輿論沒有足夠空間和時間,就「昔日」的問題鋪陳理據、爭辯,並找出解決之道。當下社會的氛圍,某程度上就像美國文化評論家桑塔格(Susan Sontag)的作品名稱 ——「旁觀他人之痛苦」。

傳媒作為公權力者,其社會責任就是要協力解決「他人之苦」。若要避免問題再次發生,就需要重新考慮傳媒的定位。現在大多傳媒都採取「被動式干預」,即某不幸事件發生後,才作出報道和跟進,並於事後製造輿論迫使當權者正視問題,但此做法亦受制於上述所說,未必能構成一股改革力量,解決社會問題,同時也令弱勢者的訴求難以見諸媒體。反之,若傳媒採用「主動式干預」,嘗試在不幸事情發生前主動介入,透過辨析社會問題的徵兆,及早了解其結構成因,嘗試設定框架和引導輿論,帶領思潮,提升公民社會意識,從而推動社會改革。這是傳媒在審視社會責任的一個面向。

毫無疑問,「主動式干預」必定構成對傳媒守則客觀性的挑戰。可是公民社會的傳媒不應只局限於陳述事實,而是應該建基於「事實」,倡議社會進步的媒介。事實上,傳媒的社會責任就像一個公共知識份子,以促進社會正義和自由為本,代表弱勢社群說話。雖然不同傳媒對「正義」和「自由」的闡釋各有不同,但民眾亦可從「事實」中,透過客觀和理性思辯、引援數據及條理分明的論述,從不同立場中找到「真理」。雖說傳媒的社會責任如何體現仍有莫大爭議,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民主社會中,傳媒與公民的結合才能構成社會進步的助力,缺一不可。

延伸閱讀:Madroane, I. D. (2015). CAMPAIGN JOURNALISM ON ROMANIAN TELEVISIONS: TOWARDS A NORMATIVE VIEW OF ADVOCACY IN THE MEDIA *. Revista Romana De Sociologie, 26(5), 415-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