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運輸署新天眼侵私隱? 宜持開放態度 加強資訊保安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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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早前多間旅行社的資料外洩事實,還是近日香港寬頻遭黑客入侵,洩漏大量舊客戶資料,一連串事件引起大眾關注個人私隱問題。日前運輸署建議在香港主要幹線及道路安裝交通探測器,偵察車流量、車速等數據,有議員擔心或會侵犯私隱。私隱問題固然值得關注,但事實上,在公眾地方的個人私隱程度的確較低,而且公眾利益前提下,不能一口拒絕使用新科技,反倒應探討發放渠道和方式等實際操作問題,例如如何保護獲得的數據、怎樣去個人化,確保市民的個人私隱不被侵犯,而非不去收集數據。政府也有負責向大眾交代清楚數據的用途,以釋除疑慮。

運輸署建議在港九各處增設交通探測器。(立法會文件)

政府計劃在道路上加裝520組交通探測器, 地點遍布港九新界,包括灣仔告士打道、太子道東、大埔太和路等。交通探測器其中一個用途就是,透過車牌自動識別探測器拍攝車牌號碼,再與運輸署登記系統配對,獲取路面車輛類別的流量,方便協調道路管理。但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探測器紀錄車牌及行車狀況有可能侵犯私隱,如須分析交通狀況,只要登記路面車輛數目及種類,毋須記錄車牌及司機樣貌。

公眾地方私隱度低 安裝探測器涉公眾利益

交通探測器能感應經過的車輛並收集車流及車速等實時交通數據,提供更多實時交通資訊,好處如下:
更有效率地回應主要幹道的交通事故、向公眾提供更多實時交通資訊、建立香港運輸的大數據
資料來源:運輸署

運輸署表示,會將收集到的數據,移除個人資料後向外發放,亦會將部分資料發至警方及消防處,協調處理交通事故。交通探測器的用途有如閉路電視監察系統,即是俗稱的「天眼」,須知道,公眾地方的私隱程度一定比安坐家中低,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也曾指出這個事實。安裝交通探測器的原意是收集更多、更準確的數據,來制定合適的交通政策,涉及公眾利益,並不是用作監控市民。

現場有天眼,探員查看閉路電視片段。(蔡正邦攝)

事實上,在2016年全港已有約 45%的主要幹道(500公里中的230公里)裝有交通探測器,至今未有引發私隱問題,議員應以開放態度接受新科技。

其實政府並非第一次以公眾利益為由安裝天眼,早於2013年,房署因公共屋邨接連發生高空擲物和墮物事件,於多個高空擲物黑點裝設「天眼」,收集證據以執行屋邨管理扣分制及供警方提出檢控之用,提高阻嚇力。立法會資料顯示,截至2013年,房署斥資共2,320萬,在公共屋邨安裝了三款天眼,總數145套;在2010至2013年期間,房署檢控了約310宗公屋屋邨高空擲物個案,當中透過天眼所蒐集的證據而成功檢控的個案共有70多宗,使用天眼的檢控比率達22.6%。

相對於交通探測器,房署所安裝的天眼或獲取到市民更多個人私隱,除了拍攝到樣貌外,甚至有機會拍攝到市民在家中做什麼,但這項措施確實提高了阻嚇性,有效打擊高空擲物,故鮮有「侵犯私隱」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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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利弊 宜持開放態度

英飛凌科技有限公司在科學園設置智能燈柱及智能人流管理系統,收集人流及車流數據。

在國際間以新科技(如智能燈柱)來監察及管理交通的做法愈趨普遍,例如英國、新加坡等,安裝大量交通探測器收集實時數據。以英國為例,在高速公路和大部分的主幹道每隔500米就設有一個交通探測器,收集交通流量、車速及行車時間的數據。香港在收集實時數據方面落後於多個地區,不利建立大數據庫,須急起直追。

私隱問題當然不容忽視,但不應以此為藉口,拒絕使用交通探測器,倒要關注政府如何管理數據、 以什麼渠道發放數據、相關部門會否主動利用數據執法等問題。政府也理應在收集數據時,盡可能不向第三外洩,保障市民個人私隱;亦須在落實計劃之時,公布計劃詳情,釋除公眾疑慮。再者,市民未必認識交通探測器的運作和用途,政府有責任教育大眾和宣傳計劃,免得市民不知道自己的個人資料已經被收集,對政府失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