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長者綜援】政府發補助金補鑊 「就業至上觀」折射狹隘思維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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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漠視基層市民生活需要,堅持提高長者綜援申請資格至65歲,任由部分60至64歲長者陷入「百無」窘況,「01觀點」已指出是應為不為。勞福局局長羅致光近日在立法會發表「勞動不等於勞損」論,更令人啼笑皆非。
周五(18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措施「補鑊」,在政策實施的2月1日,會為60至64歲健全申領綜援人士同時發放1,060元的「就業支援補助金」,金額等同健全成人綜援與長者綜援的差額,毋須申請,也不會因申領者找不到工作而失去,惟旨在鼓勵該類人士就業,投入勞動市場。
對60至64歲申領綜援的人士來說,新措施下的補助金雖表面上填補了資金缺口,但少了原長者綜援下多項特別津貼,只聊勝於無。而且政府以「就業支援補助金」的名義來發放這筆補助金,也明言鼓勵受助者投入勞動市場,這種只以「就業」來衡量受助人對社會貢獻的眼光,不但狹隘,也限制了長者能夠從事不同工作來貢獻社會的想像空間。

勞動不等於勞損 所以從事勞動工作的長者更健康?

將政府的「就業至上觀」表現得淋漓盡致的,莫過於局長羅致光日前發表的「勞動不等於勞損」論。羅氏認為勞損是指不適當動作重覆地產生,不等同勞動人會有勞損;又謂很多有勞動的人,其身體年齡會較缺少勞動的人更年輕。意指從事基層勞動的年長人士,有條件繼續就業、貢獻社會。

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斥其言詞「涼薄」,因長者可選擇工種不多,不少從事保安或清潔,正容易導致身體勞損。根據明愛社區發展服務在去年2月發表的「香港基層勞工勞損狀況評估報告」,在逾1,511名接受評估並從事基層勞動工作的人士當中,有93.3%接受評估的參加者表示身體最少有一個部分出現勞損情況,超過一半的參加者表示最少有四個身體部分出現勞損情況。

另外,坊間對長者的就業狀況亦有誤解,例如有論者指近年香港長者就業人數愈來愈多,當中較多為白領,就沒有掌握實際情況。事實上,根據財政司司長辦公室在2017年2月發表的經濟概況報告,在2016年只有不足三成年屆60歲的長者勞動人口從事較高技術階層,例如經理、專業人員和輔助專業人員;逾七成長者皆從事較低技術階層,即使撇除當中的「文書支援人員」,仍有逾六成長者屬「非技術工人」、「機台及機器操作員及裝配員」、「工藝及有關人員」和「服務工作及銷售人員」。換言之,從事基層勞動工作的長者仍佔大多數。

張超雄質疑政府根本沒研究過60至64歲長者的特徵,是否能支撐到現在的工作環境。(鄭子峰攝)

自力更生 只能選擇投入勞動就業市場?
 
在香港,「自力更生」的觀念深入民心,政府數據也顯示,近年長者勞動人口參與率節節攀升,由2003年不足15%,迄2016年已升至逾20%,升幅顯著。社會福利署也有「自力更生支援計劃」,協助健全綜援申請人克服就業障礙,增強受僱能力,以便早日覓得有薪工作,條件包括失業綜援申請人須尋找每月工作時數不少於120小時及收入不少於社署所定標準的有薪工作。
 
該政策的潛台詞,其實就是「有工勝無工、低薪勝無薪」的就業原則。但有從事社會工作的人士分享經驗指,曾有參加者從事課餘託管導師,時薪約50元,月入約3,000多元,超過在最低工資實施前的計劃薪金要求。不過,由於她每天只工作3小時,未能符合120小時的工作時間要求,只好放棄這份滿足感較大的工作,轉做晚間工時較長、時薪較低的清潔工,不但變相削減單位生產力,在勞動市場工種選擇有限的情況下,也只好接受「人才錯配」的結果。

清潔工待遇仍然有待改善。(羅君豪攝)

對60至64歲申領綜援的長者來說,政府對其發放「就業支援補助金」,明示他們應該要投身勞動就業市場,並以此定義他們的價值,其實局限了人盡其用,各展所能的想像空間。舉例來說,如果該類長者只能在就業市場上從事低薪長工時的勞動工作,不但不人道,而且對社會來說也未必是最好的配置。
 
去年香港教育大學發表研究,指本港只有11.4%長者參與義務工作,比率顯著低於美國(24.1%)和加拿大(36.5%)等西方國家,與政府的「就業至上觀」不無關係。事實上,如果政府認可長者主動及自願地從事不同服務的價值,例如託兒、照顧,甚至酌量向其發放獎勵金,不但長者可有更多選擇,對社會也是一大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