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積極不干預已過時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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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日前正式出台(18/2),文件屬規劃、指導說明,這亦意味各城可有其自主性,制定相應的產業政策和配套,逐步實現建設灣區經濟體的戰略定位。
在中美貿易戰的大格局下,美國陸續限制高端科技出口到中國,故大灣區給定位成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及新經濟增長點,戰略上必有其合理性。誠如《綱要》提及,「香港經濟增長缺乏持續穩固支撐⋯⋯」,特區政府如何借大灣區之力,解決產業單一化,不僅考驗管治的前瞻性和行動力,更是考驗政策想像力的重大課題。不過,觀乎本港裹足不前的創科行業,港府必先反思「積極不干預」的產業政策;若其仍然迷信「自由市場」教條,只會白白錯失經濟轉型的契機。

大灣區包括香港、澳門及廣東省9個城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站)

在建設科技創新中心上,《綱要》提出了三大指導方向,分別為「構建開放型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載體和平台」、「優化區域創新環境」。儘管《綱要》略有提及具體政策,如允許創新專項資金在灣區內跨境、科研機構有序開放在廣東建設的科研設施等,但仍不足將上述的指導方向實現。換言之,未來建設科技創新中心的方向,還須靠港府和各城共同協商、配合,自主地制定政策,以滿足《綱要》整體發展。

面對深圳科技產業的崛起,公眾一度認為香港在發展創科上幾乎沒有優勢。(資料圖片/吳鍾坤攝)

不過,本港作為中心城市之一,能否帶領大灣區成為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還須看港府能否改變管治思維,摒棄多年來「積極不干預」的施政方針。一如2009年《施政報告》中,前特首曾蔭權欲發展「六大優勢產業」,惟至今卻是裹足不前。從產業增加價值來看,2009年創新科技產業的增加價值為107億港元(相當於本地生產總值的0.7%),但2016年的增加價值為171億元(同樣相當於本地生產總值的0.7%);而在就業人數上,2009年創新科技產業的就業人數佔總就業為0.8%,而2017年,該數字僅微升至0.9%。兩組數字足可見,創新科技產業仍是起步階段,但問題出在哪裏呢?

香港科技園公司早前獲政府撥款100億元,支持本港創科產業發展。(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儘管港府不斷強調創新科技行業的重要性,又於2015年成立創新及科技局,惟過去的政策仍是欠缺力度和清晰的行業藍圖。即使過去半年投放了最少780億元,又提資助計劃和稅務寬減,但總的來說仍是留給市場解決,針對性不足。當局在創科政策主動性不足之例,可見於前年24名在港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致函國家主席習近平,請求中央提供支援一事。當然,中央主動「送禮」是好事,但同時亦反映出港府管治思維脫節,治理能力不足,無法為一眾有志之士提供足夠支援,才使中央出面。

位於深圳南山區高新科技園的騰訊全球新總部大樓濱海大廈2017年正式使用。(資料圖片/視覺中國)

反之,深圳當局以官方主導、由上而下的政策規劃,或是深圳創科業能在國際快速崛起的原因。例如,1991年國務院推出「高新區科技園」的戰略概念後,中央及深圳當局就開始在制定並提出整體布局,扶植重點產業。「有形之手」的介入,不但為科技園提供了大體的規劃方向、也有硬件配備,以及知識產權保護等創業基礎環境,主動地引領經濟升級和轉型,而非單靠提供金錢誘因,守株待兔地讓市場發揮功效。

雖說本港在金融、會計和法律等專業服務仍有比較優勢,並可藉此融合大灣區的發展,但若港府續以過去短視、「無為而治」的管治思維來看待產業,以至大灣區的整體發展,將會白白錯失經濟轉型的機遇。隨着《綱要》正式出台,港府實有迫切需要,先行反思「行之有效」的產業政策是否已落伍,以免情勢落後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