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調聲稱支持收回土地 民建聯不能只玩政治不做實事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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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周三(9月11日)於報章刊登頭版廣告,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廣建公屋。此理念正確,《香港01》早已如此倡議,惟民建聯在民怨全面爆發後,方以高調方式公開進諫,又隱藏其支持公私合營的真正立場,難免使人質疑其以政治計算先於民生所需。反修例風波使香港社會深層次結構矛盾徹底暴露,社會上下集思廣益尋求對策,實屬好事,民建聯作為香港第一大黨,若真要急市民之所急,不能停留於「賣口乖」,更要來出切實行動,如此方能令社會大眾信服它作為政府盟友,真正反省在香港管治失敗中所應承擔的責任。

住屋問題嚴峻,政府向來之立場為填海造地,及透過公私合營,由發展商提供土地興建房屋。對於社會要求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以廣建資助房屋,特首林鄭月娥曾在2017年施政報告記者會上否定之,直言收地不符法律上公共用途之條件,將引起漫長司法覆核,妨礙覓地建屋。

就此,社會可謂分成兩派意見。一方是《香港01》及部分社會人士,力挺《收回土地條例》可用、適用,乃增加土地供應、廣建公屋的重要方法。《01周報》在2018年5月更專題報道,疏理歷史,指市建局自2003年起每年都依靠《收回土地條例》在港、九市區收地發展重建項目,至林鄭2007年出任發展局局長後,政府才明顯減少收回土地,態度趨向保守。

民建聯曾反對收回土地

另一方以政府為首,傾向用其他方法覓地建屋,包括「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即由地產商交出適用農地,政府為其改劃用途,並在額外地積比以七三單位比興建公私營房屋。至於《收回土地條例》,政府認為若發展商已有發展計劃等,收回土地就會面對司法覆核。去年土地大辯論期間,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更曾在《香港01》撰文,指出此舉「一方面會引來法律爭議,冗長的法律程序或一拖數年,延緩發展;而回收得來的土地只能發展公營房屋,或引來社區單一等問題」,足見民建聯對《收回土地條例》甚為抗拒。

是故,當民建聯上個月突然改變土地政策立場,建議政府在今年《施政報告》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徵收土地,推動新發展區及公營房屋項目規劃時,實叫人驚訝。驚訝不只因其改變立場,更因為民建聯見大亂方知要善治,在反修例風波引發社會全面危機後才正視房屋需求,提出一個本來早應推動政府採取的覓地建屋方法。

毋庸諱言,是次社會民怨爆發反映出香港深層次矛盾嚴峻,以致經濟數據雖仍亮麗,但成果無法與民共享,貧無立錐之地。林鄭月娥若於此際同意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以廣建公屋,無疑是打倒昨日之己,證明過往所謂的「法律問題」要麼是杞人憂天,要麼是誇大其辭;而民建聯作為議會大黨,亦即政府的鞭策者,為何對政府一直缺乏應有的批判,沒有及早建言?

民建聯於9月11日發新聞稿,表示仍然支持公私合營發展房屋,只是對於未能發展的土地,方認同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資料圖片)

第一大黨何不動議施壓?

更甚者,民建聯周三在報章刊登頭版廣告,聲稱「民建聯強烈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大量興建公營房屋,爭取3年上樓」,可謂荒唐。首先,民建聯一直為政府護航,如今大義凜然,在報章頭版高調地「強烈要求」政府收地,竟能臉不紅耳不赤?

或許民建聯可以解釋,今年1月之議員動議包括另外六點內容,他們若不能悉數同意,便只得投下反對票。然而,其作為第一大黨,若然果真同意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大可以在立法會提出動議,向政府施壓,緣何不做?更重要的是,自去年11月建制派勝出九龍西補選後已經在立法會全面執政,包括在直選也坐擁18議席,絕對可以通過動議。民建聯若果真為民服務,監察政府,何需此際——區議會選舉前兩個月——在報章刊登廣告,「強烈要求政府」云云?

其次,「01觀點」曾經指出,自去年11月立法會補選後,建制派不能再諉過於人,今後施政若有任何問題,問題便出於政府及建制派自身。此番道理,如今更是顯然而見:政府沒有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民建聯亦沒有督促其收地建屋,令公屋輪候時間屢創新高,非因「反對派」阻礙,只因政府及民建聯不願為之。

不論政府或建制大黨,政策立場都應該務實而理性,以民生社稷為念,而非因為既得利益結構而犧牲市民居住質素,也不能等到選情緊張才設法改善民生。如今連提出此等早應落實的建議,民建聯也要「大鑼大鼓」登廣告、召開記者會,為自己在臉上貼金,自然予人「做騷」撈政治本錢之感。

民建聯的「魔鬼在細節」

第三,民建聯在報章廣告上侃侃而談,但其發表的新聞稿卻清楚指出,應優先以「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來覓地建屋,只是當合適土地無法透過公私合作落實發展,政府才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地建屋。換言之,民建聯絕非完全支持引用《收回土地條例》,而仍然以公私合營為基本政策方針。這種立場,足見民建聯之視野狹隘,仍然未願從根本解決香港之房屋問題。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的主導權在發展商手上,其若不願參加,政府無從增加土地供應;發展商即使願意參加,亦可待價而沽,耗費的是納稅人的成本。再退一步說,即使發展商願意參加,而且價錢合理,政府目前的政策乃公私營單位七三比,最終公營房屋的佔地面積必然有限,效果遠不及引用條例。

這幾點道理顯淺易明,民建聯不會不知,其政綱卻仍然口惠而實不至,流於花巧包裝和耍宣傳伎倆。面對這樣的第一大黨,社會難不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