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龍故居動工清拆 政府何不保育香港文化?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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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46年的著名武打巨星李小龍一生成就輝煌,曾經是香港武打片光輝年代的標誌,至今仍是不少港人的集體回憶。然而,李小龍位於九龍塘的故居現今亦被清拆,諷刺地如其名言「Be Water」。

▼▼▼李小龍曾接受外媒訪問:「你認為自己是中國人還是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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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龍故居周二(24日)正式動工清拆,象徵其經歷多年的拉鋸劃上完整句號。早於1974年,即李小龍逝世翌年,地產富商余彭年購入李小龍故居並改建成「羅曼酒店」,成為九龍塘第一間時鐘酒店。余彭年2008年計劃向政府捐出物業,打算保育故居並改建成李小龍博物館,但與政府相討過程一波三折,計劃始終未能如願。

政府態度消極 林鄭月娥:不是保育項目

建築維修價值不菲,「余彭年慈善信託」曾考慮將李小龍故居交由政府保育。但是李小龍故居保育問題討論期間,香港政府態度消極,未為保留李小龍故居盡最大努力。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認為李小龍故居不是保育項目,並非該局負責範圍,討論雙方就地庫與樓面面積問題亦無法取得共識,討論終於2011年擱置。2013年立法會議員追問李小龍故居保育現況,時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回應,當局暫無計劃再就復修故居事宜洽談,業主亦無再與政府接觸。

李小龍故居清拆並非必然,過去業主曾提議「以地換地」,也有人願意自資收購李小龍故居再交由政府保育,但政府「闊佬懶理」。「余彭年慈善信託」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文龍向傳媒表示,過去多年曾詢問當局會否用「以地換地」方式,或由當局收購用地,均未獲政府正面回應。直至今年7月,有匿名人士表示願意收購李小龍故居,只希望政府支持紀念館營運涉及的龐大開支,但未獲政府回覆。政府屢次錯過機會後,終由得故居清拆。

李小龍(網上圖片)

歷史文物去留 視乎政府「意志」

李小龍會會長黃耀強亦曾以《古物及古蹟條例》要求政府介入,但政府以建築年份未達要求為由拒絕。

誠然,李小龍故居建於1970年代初,不符合《條例》中「古物」需為「1800年前」的定義。但當局實際上有權宣布任何地方、建築物,在有歷史意義而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諮詢委員會並獲行政長官批准後,將地方宣布為古蹟。可見《條例》所賦予空間不小,只取決於政府有多大決心保育文物。

事實上,過往亦曾有例子顯示,雖然歷史建築屬私人業權,但政府亦有魄力保育文物。2007年景賢里被一位中國大陸富商收購,其後景賢里被挖泥車破壞及移去部分瓦頂,引起公眾譁然,擔心此建於1930年代的嶺南大宅要灰飛煙滅。古物古蹟辦事處人員入屋後,透過《古物及古蹟條例》評估,將景賢里宣布成為古蹟,並罕有地於9月15日以號外形式緊急刊憲,即時生效,政府後來更用「以地換地」方法說服業主保留景賢里。故此,政府在保育文物上不乏財政能力及法理依據,只在乎「做」與「不做」。

「李小龍會」的社交專頁中發帖寫道:「李小龍故居於公歷2019年9月24日,在業主及特區政府的棄救下,於今日拆毀,一代巨星故居終作飛灰。」專頁頭像亦轉成黑色以示悼念。

旅遊業步入寒冬 歷史景點彌足珍貴

珍貴建築接連被清拆,反映香港文物保育制度僵化,損失的不只是集體記憶,更關乎香港這座城市的文化價值。以李小龍為例,其過去帶領香港電影衝出亞洲,影迷遍布全球,其故居很能吸引世界影迷來港,透過其人認識香港的文化實力。「01觀點」早前指出,香港的旅遊業過去沉醉於內地遊客,甚至形成「食買玩」、走水貨的刻板印象。隨修例風波的影響逐步浮現,旅遊業不健康的問題已表露無遺,更見深度旅遊、文化景點等轉型之重要。若香港政府未來仍對文物保育抱持消極態度,難保香港珍貴的歷史足跡將逐步消失。以往的「小政府」思維必須摒棄,切實為香港重新定位及珍惜其獨特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