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積極「一國兩制」需要耐性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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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辦」譴責郭榮鏗在主持立法會内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時惡意拖延,到中聯辦表明它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有權代表中央行使監督權,種種事例顯示中央處理香港問題不再閃閃縮縮,這是非常顯著的變化。對此,泛民主派質疑中央拋棄「一國兩制」,本地一些網絡言論亦指中央想「攬炒」香港。這些排拒聲音恰恰證明,推動積極「一國兩制」必須有序和有耐性,要讓香港社會有空間和時間適應。

香港社會對內地的排拒情緒並非近年才出現,而是有深刻的歷史背景。香港人口的主體是內地移民及其後代,他們對內地的認識基本上還停留在「文革」、「六四」層面。雖然內地近年在多個領域長足發展,但中共保留了很多專制特質畢竟亦是事實,以致港人繼續負面地看、甚至懼怕內地的一切。在內地仍未發展起來時,港人尚可以經濟上的優越感來尋找慰藉,但隨着香港在經濟發展上滯後於內地,優越感慢慢喪失,恐懼感佔了上風,陸港融合甚至被民粹地視作「內地入侵香港」。

現在回想,中央在香港回歸後一段頗長時間內以「井水不犯河水」的方式來實踐「一國兩制」,確實滋生不少弊端。基於陸港兩地歷史背景不同,「一國兩制」是有必要的,既可推動國家統一,亦可尊重港人原有的生活方式,但「井水不犯河水」思維只會加劇港人的區隔心理,導致香港社會普遍強調「兩制」而少談「一國」,結果就是國家觀念極其薄弱,無助兩地增進了解。

同樣不能忽視的是,「井水不犯河水」下中央過度相信港府官員,高估後者處理社會經濟問題、特別是糾正「自由市場」弊端的覺悟和能力,以致香港深層次結構矛盾加劇。種種問題疊加,香港便陷入一個難以自拔的管治困局當中。

毋庸諱言,近年香港的政治與社會矛盾不斷累積,「佔中」、旺角騷亂、反修例示威都是矛盾的反映,「港獨」等激進思想在抗爭氛圍中抬頭,觸及國家安全的底線,必須正視和解決。這是中央銳意推行積極「一國兩制」、落實「全面管治權」的背景。許多人強調中共十九大四中全會提及的「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當然非常重要,但同樣不應輕視的還有「完善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機制……着力解決影響社會穩定和長遠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

不難看出,積極「一國兩制」和「全面管治權」既有政治面向,還有經濟民生面向,但無論是哪個面向,「指導思想」都不再是死守陸港「區隔」,而是在「一國兩制」原則下把兩地命運連繫起來──政治上,香港要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經濟上,香港可借助內地的發展動能,突破自身發展瓶頸,解決深層次矛盾。

事實清楚不過,「井水不犯河水」論已遭摒棄,「兩辦」出招證明積極「一國兩制」已經進場,但其細化執行則考驗主事官員的工夫。中央開出了藥方,但畢竟需要時間見效。誠如上文所說,香港社會對內地有很強的抵觸心理,反修例示威、「封關」鬧劇、泛民對「兩辦」聲明的回應都證明了這一點。

「井水不犯河水」思維多年來習非成是,要糾正當然不容易。對於泛民議員和普通市民而言,他們要明白香港已走到十字路口,必須在接受和排拒中央原則立場之間作出正確抉擇;對中央來說,它須有序推動全面管治權,要注意方法,特別是要給市民一個適應和接受的過程,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人心回歸,令「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