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違規嚴重 政府須提升執法阻嚇力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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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農地被違規使用嚴重,有傳媒近日報道坪輋一幅涉違規改建儲存化學品工廠,即使去年被地政總署吊銷租約牌照仍經營至今,反映政府執法部門監管農地違規無力。棕地本身為寶貴的土地資源,其相關用途更往往涉及污染及破壞環境,政府除須認真探討如何再發展棕地,亦須制止違規改造農地,以防棕地猖厥蔓延。

據傳媒報道,有居民兩年前發現坪輋路開設化學品工廠,經了解後相信該廠涉及生產及儲存「車用尿素」,更有時傳出疑似阿摩尼亞的刺鼻氣味,擔心影響附近居民健康名環境,遂尋求政府部門協助,結果北區地政處證實該廠違反牌照用途,並於去年初吊銷相關牌照,並要求盡快清拆所有構築物。然而,涉事工廠至今仍繼續營運。

理論上,若要於農地上搭建構築物,須事先向政府申請牌照。而據地政總署紀錄,涉事地段早年獲批三份「農用構築物批准書」及「住用修訂租約牌照」,准許業權人搭建11個構築物作農用及住用用途,惟經處方視察後,發現該均被用作作工業用途, 而且其面積、用途及佔用人身分亦無一不違反批准書及牌照條款,故早於2018年多次發出警告,更於翌年初正式撤銷批准書及牌照,有關構築物隨即成違契建築。

地政執法不力

化工廠違規行為持續,地政總署執法無力無疑為主因。一般來說, 署方處理違規農地的方法,多為「先警告,後釘契」,即如業權人無視警告信不清拆違規構築物,署方才會將警告信送交土地註冊處進行釘契。然而棕地作業之所以肆意違規使用農地,正因此舉成本廉宜、且利潤豐厚,假若政府未有採取更果斷措施禁止相關作業,業權人根本無懼釘契。即使業權人有意買賣土地,但如買家均是棕地作業者,相關土地是否被釘契實不重要。更何況,事隔兩年,署方至今仍只處於發信要求糾正的階段,自然縱容了廠方的行為。

其實針對違規使用農地的問題,地政總署於2014年已實行新政策,如農地違契情況在「 釘契 」後仍未獲糾正,署方援引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7條 (「重收土地條文」)收回該私人農地。然而,申訴專員公署卻曾批評署方過去行事散漫,並舉出案例出署方在執管行動多年後,仍未有引用相關條例重收違規農地,可見如署方有權不用,相關條例始終難以阻嚇業權人的違規行為。然而署方能就如橫洲般的收地項目大力「清場」,對已證違規的農地卻遲遲不肯亮劍,這實難人公眾信服。

政府自2016年公布的《2030+》提出發展棕地,及後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亦將棕地列入優先發展的選項。(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新界違規使用農地情況嚴重,上述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實際上違規改用農地的情況更是五花八門(諸如非法塌倒泥頭、搭建住屋等),當中更有不少為具高度污染性的作業。究其根本,政府的監管力度不足才是主因。誠然,地政總署針對事態嚴重,去年特地成立特別行動專責組,鎖定100幅較大面積政府土地被非法佔用的黑點,分階段開展土地管制行動,處理霸地或違契嚴重個案,態度絕對教從前積極。然而,違法使用農地情況猖厥,是次個案正好反映署方行動有所遺留,未能盡然管制違規行為,可見要根治惡況,更整全的棕地策政策是為必需。

須嚴厲禁止棕地蔓延

棕地之所以被社會所關注,除了是其龐大的發展潛力,更因相關土地與環境污染密不可分,故在考慮棕地的發展策略,制止棕地蔓延亦同樣重要。然而,政府近年雖然進行棕地研究統計,惟卻沒有整體棕地作凍結統計,故無嚴厲禁止棕地增生,絕對可惜。政府長遠上必須為棕地增長「劃線」,禁止農地資源濫用、甚至用作具污染性的用途。而針對違規土地的執法上,政府除了須更果斷利用重收土地條文,亦須考慮大幅增加業權人無視警告的罰款,以提升執法的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