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公營收費改革惠癌病人 為公私營協作創造良機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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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吳樂文

今年3月,局長帶領醫務衛生局,推出公營醫療收費改革方案,醫管局有條件進一步擴大藥物安全網,通過封頂藥物費用,減輕危重病人的經濟負擔。筆者既是醫藥行業人士 ,亦是四期肺癌的病人,對醫衛局局長及參與改革的團隊,表示由衷感謝和致敬。

回想2022年12月,我因開車時肩膀與手臂連接位置劇痛,進行身體檢查,被診斷出第四期肺癌時,簡直晴天霹靂。幸而腫瘤是屬於預後最好的ALK(間變性淋巴瘤激酶)基因突變,癌指數在服藥後持續下跌,至今進展良好,病情趨向穩定。這段期間基督教信仰給了我很大的力量,治療過程既使我明白到ALK標靶藥物的功效,也對相關醫療開支帶來的經濟負擔有切身體會,因而啟發了我成立肺癌病人關注組,為廣大病友提供更多支援。

局長的改革,解決了一些公營系統的問題,實現了我多年來心願,亦為公私營協作、從根本解決癌病人藥物問題創造良機。醫管局數據顯示,約有50,000名重症病人自費購藥。這次改革設定了每人每年1萬元公營醫療費用封頂額度,控制患者的經濟負擔,提升了公營醫療系統的效率。但考慮到改革中的醫療費用減免,主要針對低收入病人,當局應把握這次改革機會,推動與私營醫療機構合作,以分流公營醫療系統的壓力,特別是重症病藥物,以及慢性病篩查方面。

近日我看到癌症病人藥物資助的單張,當中介紹了某藥廠與社福機構今年起推出最新的藥物慈善資助計劃。令我想起政府近年推出了「1+」新藥審批機制,只要取得一個主要藥物監管機構註冊許可,即可申請在港註冊;機制生效以來,為相關病人帶來治療的新希望。然而,有報導亦已指出,機制僅針對創新藥物,對於已在港註冊,後續被發現可治療其他種類癌症「新藥」,卻不能用此機制加速申請重新註冊。筆者建議當局優化機制,並可與私人藥廠溝通,研究將更多藥物納入安全網,透過醫管局的藥物名冊,病人可用相宜價錢使用這些新藥,將每月動輒數萬元藥費大幅降至可負擔水平。特別是推動將更多中國內地研發的抗癌藥物引進香港,並放寬申請條件,讓中產階層的重病患者也能受惠。

想當年,我是因機緣巧合下進行身體檢查,才意外診斷出第四期肺癌。許多癌症初期都無明顯病徵,往往在發現時已是末期。然而,技術日新月異,例如肺癌,目前已可透過如低劑量電腦斷層掃描(LDCT),進行更有效的篩檢,降低發展至末期的風險。當局未來應結合私營機構的力量,資助更多鼓勵合資格市民,到私營醫療機構進行篩查,病情進入末期才發現,需要昂貴藥物的支出。

要使公營醫療系統更具持續性,不能忽視私人醫療機構的力量。當局一方面應持續推動新藥審批批改革,以使病人可選用更有效、更可負擔的藥物;另一方面,可推動更多資助的篩查計劃,特別是針對高危群組,及早發現、早治療,使市民有小病能早發現,大病亦能避免致貧,從根本上減輕公營醫療系統壓力。

作者吳樂文是肺癌病人關注組召集人。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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