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香港應立法禁止十六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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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卓峰

近日,澳洲通過立法,將於2025年12月起,全面禁止16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開設或持有社交媒體帳戶,違規企業將面臨巨額罰款。此舉旨在保護青少年免受網絡風險侵害,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香港作為國際都會,青少年網絡安全問題同樣日益嚴峻,筆者認為,香港應積極借鏡澳洲經驗,盡快推動類似立法,為下一代構建更安全的網絡環境。

香港青年面臨網絡危機

香港青少年身處高度數碼化的社會,智能手機普及率極高,社交媒體已成為他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這把「雙刃劍」在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埋下了諸多隱患:

第一,網絡成癮與心理健康問題:許多青少年沉迷於社交媒體,每日花費數小時瀏覽短視頻、動態消息,不僅影響學業,更導致睡眠不足、注意力渙散。更嚴重的是,社交媒體上的「完美生活」展示容易引發青少年焦慮、抑鬱及自卑心理,尤其是當他們將自身與網絡上的光鮮形象比較時,容易產生巨大的心理落差。

第二,網絡欺凌與仇恨言論:匿名性使得社交平台成為欺凌溫床。青少年遭受語言攻擊、排擠、惡意造謠的事件屢見不鮮,對其心靈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部分極端或仇恨言論更可能扭曲他們的價值觀。

第三,隱私外洩與數據濫用:青少年對隱私保護意識薄弱,容易在平台上過度分享個人信息、位置、照片等,這些數據一旦被別有用心者獲取,可能導致騷擾、詐騙,甚至人身安全威脅。社交媒體公司如何運用這些數據,更是監管灰色地帶。

第四,不良內容泛濫:儘管平台設有社區守則,但色情、暴力、自殘、鼓勵飲食失調等不當內容仍層出不窮。算法推薦機制可能將青少年困於「信息繭房」,不斷推送同質化負面內容,加劇其心理風險。

第五,網絡詐騙與剝削:青少年判斷力不足,容易成為網絡釣魚、虛假購物、投資騙局等的目標,更有甚者可能被誘導進行不當行為,或遭受性剝削。

措施不足亟需法律護欄

面對這些風險,香港目前主要依賴學校教育、家長監督及平台自律,顯然力有不逮。

教育局推行的網絡安全教育雖有助益,但屬軟性約束,難以抵擋社交媒體的巨大吸引力與商業模式的侵蝕。家長方面,或因工作繁忙,或因技術隔閡,無法有效監管子女的網絡行為,親子間因此產生的衝突亦時有所聞。至於平台自律,其商業利益與用戶福祉時有衝突,單靠其道德自覺,無異於與虎謀皮。

澳洲的立法提供了嶄新的思路,將保護責任明確置於科技企業身上。該法規定平台必須採取「合理步驟」進行年齡驗證,並禁止十六歲以下用戶註冊,且不設家長同意豁免條款。這種「源頭堵截」的方式,能更直接地減少青少年暴露於高風險環境的機會。

借鏡澳洲構建香港防護網

香港在制定類似法規時,可參考澳洲框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

第一,明確法律定義與範圍:法律需清晰界定何為「社交媒體平台」。除了Facebook、Instagram、TikTok、Snapchat、X(前Twitter)等主流平台,對於Reddit、Discord等青少年聚集的論壇或通訊軟件,以及新興平台,也應有動態評估與納入機制。同時,需明確區分「創建帳戶、參與互動」與「無帳戶瀏覽內容」——后者如透過網頁瀏覽器觀看公開影片,可不在此限,以平衡資訊獲取自由。

第二,確立嚴格的平台責任:法例應強制要求社交媒體公司承擔年齡驗證的主要責任。它們必須投入資源,開發或引進有效的年齡驗證技術,如人工智能面部年齡估計、與官方數據庫核對等,並持續防止未成年人繞過限制註冊新帳戶。對於「合理步驟」的標準,需有明確指引,避免平台敷衍了事。

第三,設定具阻嚇力的罰則:參考澳洲最高五千萬澳元的罰款,香港也應設立與企業規模相匹配的巨額罰款制度,並可考慮對屢教不改者施加更高罰款,甚至限制其在香港的營運,以確保法律威信。

第四,不設家長同意豁免:澳洲立法不允許家長同意推翻禁令,此點尤為關鍵。若開放此例外,將極易被平台利用作為免責藉口,也可能因家長對風險認知不足或溺愛子女,導致防線形同虛設。統一的年齡標準能提供最清晰的遵從依據。

第五,配套措施與公眾教育:立法同時,政府需加強公眾宣傳,解釋政策初衷,爭取社會共識。學校應強化媒體素養教育,教導學生批判性看待網絡信息。家庭也需配合,引導子女發展線下興趣,減少對虛擬世界的過度依賴。

回應潛在質疑

任何重大變革必然伴隨爭議,預期反對聲音主要來自三個方面:

首先,科技公司遊說。如同澳洲面臨的情況,大型科技公司可能以「技術困難」、「侵犯隱私」、「阻礙創新」為由反對。然而,保護兒童安全是普世價值,不應被商業利益凌駕。技術難題理應由擁有龐大資源的企業設法解決。

其次,言論自由與獲取信息的擔憂。禁令旨在限制「參與式帳戶使用」,而非「資訊獲取」。青少年仍可透過無需登錄的方式瀏覽公開資訊,其學習與探索的需求能得到保障。在風險與權利之間,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應是更優先的考量。

最後,法律挑戰。完全杜絕未成年人使用並非易事,但這不應成為無所作為的理由。法律的主要作用在於確立規範,將責任明確歸屬,並推動技術與監管手段不斷進步。

保護青少年,是社會共同的責任。當教育與勸喻效果不彰時,果斷的法律介入便顯得必要。澳洲的立法為全球樹立了重要榜樣,展示了政府直面科技巨頭、捍衛下一代福祉的決心。香港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一直重視家庭價值與青少年培育,更應把握時機,深入研究並啟動相關立法程序。讓我們借他山之石,為香港的青少年築起一道堅實的數碼防護牆,讓他們能在更安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這不僅是對當前問題的回應,更是對未來投資。

作者筆名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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