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鼓勵投票優惠多多益善 只要公平公正不應限制
來稿作者:裘言真
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近期一則疑有招聘公司招募應徵者投票以換取金錢報酬的消息迅即引起熱議。事件孰真孰假,當中有甚麼「魔鬼細節」暫時不得而知,但在未經查證核實之際,有報章社評以此跟商戶向已投票市民贈送禮物或提供消費優惠以鼓勵投票混為一談,更指當局應考慮修例規管云云,似乎是過猶不及,如同向熱心支持選舉的各界人士「潑冷水」,對推動本港民主發展並無好處。
各界鼓勵投票具充足正當性
原則上,香港的選舉法例旨在確保選舉的公平公正。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有關選舉舞弊的第11條,任何人藉提供、索取或接受利益以影響某人的投票選擇,即屬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而投票選擇包括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簡單而言,其重點是有關行為是否對任何參選人會否當選產生影響,造成不公。
由是觀之,現在的核心問題是:各界為鼓勵投票,向已投票的選民提供優惠,此舉會否對選舉的公平公正構成負面影響?筆者認為,各界此舉存在充分的正當性,不會影響選舉的公平性公正性。
提高選舉氣氛又能刺激消費
第一,鼓勵投票是應有之義。提供優惠去鼓勵投票,只要沒有指定支持/不支持任何特定候選人,行為完全合法、合情、合理。盡力鼓勵更多選民以選票表達己見,這基本上是每一個舉辦選舉的地方的目標,既然不影響公平性,政府沒理由限制。
第二,對選舉氣氛有正面幫助。各界提供優惠予已投票者,當事人既能一盡公民責任,投票後又能開開心心跟家人朋友享用優惠,令選舉氣氛更熱烈、更歡欣;人與人之間是互為影響的,當看到街頭巷尾都在談論選舉、當身邊的人都表明會享用投票後的優惠,選民投票的意欲自然會增加,何樂而不為?
第三,鼓勵合資格人士登記為選民。政府每年都會鼓勵合資格人士登記為選民;然而,總有部分市民對登記提不起興趣。如為已投票的選民提供優惠,未登記人士看到有關安排後,定會有助引發他們再次考慮登記為選民,增加了合資格市民登記為選民的意欲,對社會絕對是一件好事。
第四,刺激本地消費。現階段,投票優惠主要由本地商界提供,相當部分都是鼓勵選民留港消費;香港零售和餐飲市道,在政府因時制宜的政策介入下,近月已明顯回暖和向好,但生意沒有人會嫌多,更多市民留港消費,對本地零售和餐飲市道絕對有正面作用,而對前線從業人員亦是直接的支持和鼓勵。
手法外國常見香港有何不可
事實上,為投票選民提供優惠,絕非香港獨有,隨便翻查一下資料,即可發現類似的安排其實非常普遍。以美國為例,商界亦向投票者提供優惠,藉此鼓勵大家履行投票義務,選民投票後能獲得的贈品也非常多元化,由甜甜圈、披薩、芝士蘸醬、餅乾,甚至是車費優惠,林林總總,令人目不暇給。
法國方面,法國為鼓勵選民在2019年的歐洲議會議員選舉中投票,不少城市都提供免費交通服務,亦有商人贈送蔬果給完成投票的選民,還有小鎮把玫瑰花送給已投票的母親。
在亞洲地區,類似的安排就更普遍。舉例而言,馬來西亞和印度,都有各種各樣鼓勵選民投票的優惠:在馬來西亞,一些商家會打出「你投票,我優惠」的口號,選民只要展示投票後沾上了墨水的手指(當地的投票制度),即能享有餐飲優惠。印度亦有類似情況,該國選民投票後,手指會被塗上一種紫黑色墨水,以防止重複投票等舞弊行為。據報,自2014年開始,為提高年輕選民投票率,印度政府與民間聯手,選民只要展示「紫黑色手指」,即可在餐廳、水療中心、商店、醫院和油站等享受折扣優惠。
隨着12月7日立法會換屆選舉臨近,根據筆者的盤點,早前已有超過30家企業的150間門店積極響應某傳媒集團的呼籲,加入「投票有着數」活動,為在選舉日當天投票的選民提供優惠,當中包括港式酒樓、火鍋、米芝蓮餐廳、麵包店、連鎖咖啡等,其中更有米芝蓮級數的餐廳,反應熱烈。市民當日投票後,只要憑投票站派發的「心意卡」到指定商店或景點消費,即可享受不同的優惠。這種正面鼓勵選民投票的活動,一方面展現參與界別對選舉的支持,小小的優惠亦能為選民帶來生活中一點甜。
固然,其他地方的安排,我們絕不應盲目有樣學樣。但為了鼓勵投票而向已投票的選民提供優惠,這安排實在無可厚非,法律上站得住腳且道德上毫無問題,行為光明磊落,非常值得支持。只要不影響選舉的公正性、公平性,實在沒理由要求政府修例禁止。12月7日,讓我們堂堂正正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票,之後開開心心享用各界提供的優惠,盡公民責任的同時,亦可同時刺激本地消費,一舉兩得、兩全其美!
作者筆名裘言真,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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