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署買冒牌水.來稿|政府公務員與市場打工仔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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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盧娣

物流署採購冒牌水醜聞,歷經多月調查,結果終於昨天(1月20日)由兩位局長「揭盅」。調查結論是三名物流署職員(含一名首長級)因「警覺性及分析力」不足,面臨紀律聆訊及「停增薪點」,但當局拒絕公開涉事官員身份;而時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則被認為沒有疏忽而只是被撤回銀紫荊星章。一宗涉及政府聲譽的醜聞,以如此輕輕懲處落幕,恐怕加深外界對公務員體系的負面印象。

拒絕公開失職公職人員身份的理由竟是「私隱」。在打工仔的世界裏,這是天方夜譚。若在私人企業犯下嚴重錯誤,輕則降職記過,重則即時解僱,還得承受業界名聲受損的代價。但公務員犯錯,竟能躲在「私隱」後方,連名字都不必曝光。領取由納稅人繳納的高薪厚祿,卻連最基本的透明度都欠奉?

局長一句「缺乏警覺性在部門中具有普遍性」,聽在市民耳裏格外刺耳。如果一個部門的問題是「普遍」的,那麼領導該部門的主管又是否領導無方呢?在商界,若「部門普遍無能」,高層必須負責、檢討、甚至引咎辭職。絕不可能像物流署那樣,只對時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撤回獎勵」。

當局或會辯解,對於三名未能及時識別明顯不妥之處的公職人員,目前將會停發增薪點作為懲罰,後續也將按照公務員機率研訊裁決結果再作懲處;然而,這對於接近頂薪的官員而言,根本就是無關痛癢。對比私人市場,一次誤判可能就是飯碗不保。

香港打工仔習慣了高壓與問責,公務員體制卻容許能力有缺失者尸位素餐。這種「權責不對等」的現實景象,反映香港最穩定的工作,已經穩定到根本不需要為結果負責。

冒牌水風波揭示了部門首長責任制的虛化,面對如此失誤,仍是習慣以程序遮羞、以內部處分交差。更令人不解的,是那種「我已經交代了」的姿態,試問市民怎會「收貨」?

今日是冒牌水,明日又是什麼?宏福苑那場奪命火災,政府信誓旦旦要「查到盡」。如今進度如何?責任誰負?還是會像這次一樣,以「有改善空間」這種官腔草草結尾?宏福苑失去的是生命,冒牌水失去的是信任。兩者同樣沉重,政府是否又要再一次「輕輕放下」?

作者筆名盧娣,是一名有份納稅的普通打工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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