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修理着壞了的醫療制度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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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蔡秀青

「一切源於對這座小城的喜歡。」——公共衛生研究社於《你個醫療制度壞咗呀!》中道。公共衛生研究社曾是我城少數關注公共衛生議題的民間組織。

醫療開支最高
但節流欠良方

據政府統計處數據,2049年時,預計我城每三人中便有一名65歲或以上長者,85歲及以上長者將超過80萬人,長期護理及醫療需求持續上升。在2025至26年度政府預算開支中,衛生佔總開支17.2%,達1,410億港元。關乎市民福祉的醫療體系,既有其為市民提供公共醫療安全網的重任,亦有確保市民不會因經濟原因而得不到適當醫療服務的原則。

在政府角度,局方認為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後可減少浪費濫用。根據醫務衞生局回應立法會議員的書面答覆,今年第四類別(次緊急)及第五類別(非緊急)的急症室就診人次較上年同期分別下跌20.7%及31.3%,第三類別緊急病人接受治療的平均等候時間亦有所下降,可見,資源能更有效救急扶危,急症病人救治效率亦獲得提升。

與此同時,部分市民的醫療費用大增,藥貴、住院貴、複診費貴、輪侯時間長。在這過渡期間,基層仍至中產更着緊自己健康,有感「唔病得」,否則須負擔更重的醫療費用負擔。

改革後,受惠於全額醫療費用豁免(即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受助人、75歲或以上長者生活津貼受助人及長者院舍照顧服務券計劃級別0院舍券持有人)有約60萬人,而其他合資格獲醫療費用半免的低收入人數,由過往約30萬增加至約140萬。

合資格申請醫療費用豁免人數上升,但申請程序複雜,社區組織幹事彭鴻昌亦有指申請人除了要遞交收入證明,更需遞交銀行月結單、稅單、交易紀錄等,對於病人而言,在求診及複診時需帶備所有文件確為不便。若醫院管理局數據庫能與社會福利署數據庫中具經濟審查資格人士名單銜接,則可免卻病人重新申請,而是於付費時便可自動豁免。

宜減私營精神科診費
減免復康者財政壓力

近年,精神健康為不少非政府組織及政府關注的議題。在實行公營醫院收費改革後,有網民提出推廣精神健康的部分資源可用作減免精神科診費,以直接和切實地協助精神病康復者的財政壓力。

據醫管局2024年數據,公立醫院精神科醫生人數共有398人,而約有30萬名精神病患在醫管局接受服務,即醫患比例為1:775人。精神科醫生人數嚴重短缺,輪侯新症時間達83至100周。

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或可建議醫務衛生局把精神科醫生納入「醫療人口規劃和專業發展策略檢討報告」的人力估算,以評估是否有需要增加精神科醫學位。例如,科技大學籌建的第三間醫學院能否增加心理學專科資源及教研人手,以培養精神科專科醫生的人才。

醫委會改革勢在必行
別再自己人查自己人

去年,醫委會研訊小組在社會輿論及壓力、政府關注後,主動覆核永久擱置雙非嬰腦癱案研訊決定。但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在去年公開的三宗投訴個案均顯示醫委會處理投訴冗長亦沒有適時通知進度,對病人而言,無了期的等待亦突顯制度不公及對投訴處理不負責任;亦有指,病人感只偏聽涉事醫生一方言說,而有以偏蓋全的觀感。

醫委會改革勢在必行,市民或不了解醫委會的角色和作用乃在遇到醫療事故或醫生行為不當時出聆訊及個案處理,保障病人權益。但普遍市民對醫委會有一定期望,望有其獨立性以判別和及時處理投訴,成為一個具可信性的機構。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更行前一步,建議:第一,醫委會應有專責職員在了解投訴重點後,並協助搜集相關文件資料,避免因不知悉佐證而影響投訴判斷結果;第二,適時通知進度,根據醫委會投訴個案的經歷,有投訴人指,投訴被接納後,等候初偵會的審議結果期間不會接獲任何通知投訴審議的進度,令投訴人感到是無了期的等待;第三,初偵會會要求被投訴醫生作出回應,但並不會將這些回應向投訴人再作查詢,投訴人因此未能回應被投訴醫生提出的資料是否屬實,及對醫生的辯解作出進一步的申述及反駁;此舉可能令初偵會未能掌握有關投訴的全面資訊,以作出適當的行動,更令投訴人及公眾產生偏幫醫生的印象。醫委會及其他規管機構應將被投訴醫生及其他醫療專業人員的回應轉交投訴人,讓投訴人可作出進一步的申述及反駁。

在百孔千瘡中修理制度
重建醫患體制信任紐帶

現時,醫委會委員主要由業內人士組成,外界難以監察其運作,容易產生「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觀感,令其對病人和公眾問責性和公信力受損。當投訴機制被質疑偏袒業內,市民對醫生的信任亦隨之動搖。如要避免調查草率的觀感,及令人質疑醫委會能否保護病人及公眾利益,醫委會組成需增加具醫學及法律背景人士、病人、有「陪審團」功能的公眾人士成員。醫務衛生局已表示,會根據醫務委員會報告建議及提出修訂條例,並計劃於四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此舉反映政府有意正視問題,推動醫委會改革。

然而,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在電台節目時指增加業外委員有機會拖慢程序,筆者認為此理由站不住腳:現時四份之三的專科醫生代表比例亦不見得能加快聆訊;筆者認為不增加業外委員難以平衡公平公正公開的判決。若醫委會未能從內改革,提升處理個案速度和質素,便有理增加具專業背景的業外人士委員,確保醫委會的專業守則與市民及病人的要求相符,於合理時間完成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

為重建信任,筆者支持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的建議:在現時32名醫委會委員的基礎上,將業外委員人數由現時8 人增至 12人,令醫委會業外委員比例由現時佔四份一增至三份一;以增加其問責、監察及研訊功能要求,作為守護病人及醫生間的信任的守門人,以行動實踐「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羣」。

願我們都能在沿途上修理着壞了的醫療制度,善用任何形狀來對付百孔千瘡。

作者蔡秀青是獨立政策倡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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