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香港制訂五年規劃需要回答這些問題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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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鍾誠祥

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國家第十五個五年規劃,行政長官亦已表明會制訂香港特區首個五年規劃,其用意明顯是讓香港的施政與內地接軌,讓香港的公共政策配合全國未來五年的施政佈局。做法完全無可厚非,全國各省、市和自治區都會制訂地方層面的五年規劃,配合國家的五年規劃的主調。但這是香港首次制訂五年規劃,站在公共行政的角度,當局需要回答以下這些問題。

五年規劃意味着什麼?

行政長官列席全國「兩會」期間接受內地官方媒體訪問時表示:「十五個政策局將會與立法會共同制訂香港特區的五年規劃。」這意味着香港的首個五年規劃並不只是有關經濟發展或相關的規劃如土地或創科發展,而是涵蓋香港社經民生的所有範疇。也就是說,香港未來的社經發展,必須緊隨內地的發展策略和步調。這正是最值得香港社會關注的訊號。

香港獨特性如何凸顯?

《基本法》規定除國防外交事務以外香港特區享有高度自治權,能自由制訂政策處理內部事務。過去,香港一直透過這個特殊位置與世界各地的經濟體展開合作,尋求多元化的發展機遇,並維持一套與內地社會截然不同的社會文化和價值,以突顯香港的獨特性。誠然,香港回歸祖國近30年,能夠維持其國際間首屈一指的競爭力,正是因為這種獨特性。

因此,特區政府在制訂五年規劃的過程中,必須回答幾個問題。首先,特區政府的五年規劃涵蓋香港本地的民生政策,有關政策如何與全國的「十五五」規劃」對接,而又不影響「一國兩制」原則的落實?例如,基於資本主義制度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差異,香港的社會福利政策與內地的截然不同,那麼在香港的五年規劃之中,社會福利政策的部份將如何呈現?同樣的問題,在教育或地方行政等政策範疇,相信也同樣存在。

會否限制下一屆政府?

另一方面,本屆特區政府的任期將於明年6月30日結束,也就是說若特區攻府於今年頒佈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其規劃期將涵蓋下一屆特區政府的大部份任期。若制訂五年規劃將會形成一種常態,意味着本屆行政長官會為下一屆行政長官的大部份任期制訂施政規劃,這做法會否對下一屆的行政長官的施政構成制肘?下一屆行政長官又會有多大的空間就有關規劃進行調整,甚至放棄規劃中的部份內容及增加新的政策規劃內容?這些都是特區政府需要說明的,畢竟香港和內地的政治體制和決策生態並非完全一致。

積極不干預時代終結?

特首在回應媒體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要「超越『不干預就是好』的思路」,這又是否意味「積極不干預」原則已成歷史?國際社會對香港作為自由經濟體的印象又會否改變?特區政府又是否會更主動地以政策影響香港的經濟生態和市場結構,甚至實施更多規管制度?究竟香港會是中央與世界各國進行經濟競爭的工具,抑或香港可以發揮其獨立性,在國際競爭的縫隙中把握機遇?這些都是值得關注的。

就社經發展制訂較為長遠的規劃,甚至把規劃期延伸至下一屆政府,確保政策的延續性,本來是一件好事。然而,整個制訂五年規劃的方向,似乎是在為香港的公共行政概念進行徹頭徹尾的改革。這對香港而言着實是個頗大的挑戰。還望特區政府能詳細說明制訂五年規劃的工作細節,為特區的有效和可持續施政奠定基礎。

作者筆名鍾誠祥,曾從事社區服務和政策研究的工作,現從事公共政策顧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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