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流產胎的歸處:把離別放進人生
來稿作者:馮廣榮
4月1日,食物環境衞生署啟用和合石墳場「永愛園」第二期,同日開放水溶性悼念設施「泉愛」。第二期新增619個流產胎安放位,回應第一期位置不足的情況,也令本港針對24周以下流產胎的安放與悼念安排,逐漸形成較完整的制度輪廓。從行政層面看,這是一項殮葬設施的擴充;但對曾經歷流產的人來說,這類安排所接住的,往往不是一個程序問題,而是一段長期無處安放的狀態:在制度定義之中,24周以下的胎兒並不被視為一個「人」,但在生命實感裏,那段關係早已展開。
制度沒有給名字
但關係仍然存在
在醫學與法律框架下,24周是一條清楚劃分的界線。這條界線讓制度可以運作,也讓程序得以成立,然而,卻難以完全對應父母的經驗。對不少父母而言,失去不是從某一刻突然發生,而是出現在一段已被納入人生的關係之中,他/她被期待過、被想像過,也悄悄影響着之後的人生節奏。正因如此,當制度說「這不是一個人」,許多人的困難並不在於是否認同這樣的界定,而在於:這樣的失去,究竟要放到哪裏去?於是,哀傷卡在一個尷尬的位置上。它沒有被否定,卻說不出口;它不夠清晰,卻足夠真實。他是「他」,而不是「它」。
流產:說不出口的離別
流產相關的失去之所以令人孤單,不只因為失去本身,也不是因為沒有人關心,而是因為語言經常失效。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缺乏適切的說法去形容這類經驗——它不像喪親那樣被理解,卻又無法被簡化為一次醫療事件。不少父母在失去後,並非不想說,而是不知道怎樣說,也不知道該說給誰聽。某些善意的安慰,如「再努力一次」、「至少你還年輕」,反而無意中削弱了那份失去的真實性。於是,很多人選擇不說,不是不重要,而是不知道怎樣說。某些善意的回應,反而令哀傷顯得格外突兀。在這樣的情境下,公共空間的角色,並不是提供答案,而是提供一個可以不用解釋的地方。永愛園與泉愛,可以讓求家屬整理感受,也替悲傷找一個合理位置;空間本身,已經替語言承擔了一部分重量。
永愛園:承接斷裂的生命
永愛園並沒有試圖為流產胎重新定位,也沒有把爭議放在生命定義之上。它沒有要求家屬命名,也沒有暗示任何法律身分的轉換。它真正做的,是在制度裏騰出一個位置,去承接一件經常被忽略的事:關係已經發生,但沒有完成。第一期永愛園很快告罄,其後哥連臣角、石門相繼設立同類設施。第二期的出現,與其說是增加了容量,不如說是一種制度上的承認——這樣的失去,確實需要被放進公共安排之中。不是為了被看見,而是為了不再只能自己承受。
泉愛:記得但不一定要留下
與新增安放位同時啟用的「泉愛」,或許是今次安排中最值得細看的設計。這項水溶性悼念設施,容許家屬把心意寫在特製水溶紙上,放入水中,文字隨水慢慢溶化,不留下任何實體痕跡。乍看之下,這種做法似乎與傳統悼念方式背道而馳。我們習慣以留下名字、碑記或位置,作為「記得」的證明;然而,對部分經歷流產的父母而言,真正需要的,未必是把這段失去固定在某個地點,而是讓它被帶走,進入人生之中。
把離別放進人生
請制度留個空間
與流產相關的哀傷,往往夾雜着內疚、不確定感,甚至一種難以言說的自責。有些人不希望這段經驗被反覆指認、被觀看,卻也並非想要忘記。在這種情況下,「不留下」並不等同於抹去,而是一種轉化 : 不是把失去留在地上,而是把它留在生命裏。「泉愛」所代表的,並非告別的消失,而是一種刻骨銘心的內化。那段關係不必被紀念碑保存,也不需要持續被標註;它可以成為人生的一部分,在往後的時間裏,默默影響人的選擇、節奏與理解。這樣的設計,不在於淡化失去,而在於承認:有些哀傷的重量,並不靠留下來證明,而是靠被帶着走。
不是每一段生命都能留下名字,也不是每一段關係都能完成。然而,對經歷過流產的人而言,最困難的從來不是制度是否清楚,而是那段沒有出口的離別,是否只能獨自消化。
當制度願意為這些未完成的關係留下一個空間,不要求它被標記,也不強迫它被保存,也許正是在回應一件很小、卻很重要的事︰有些失去不是要被留下,而是要被帶着走,放進人生裏。
【背景補充】流產胎的醫學與法律框架是怎樣界定的?
「流產胎」一般是指懷孕未滿24周而不幸離世的胎兒。
在本港醫學與法律制度下,胎齡24周是一條重要分界線。懷孕不足24周的胎兒,在醫學及法律上不被視為「非活產嬰兒」,醫生因此不會簽發《嬰兒非活產證明書》(表格 13),亦無法辦理一般遺體火葬或土葬所需的法定文件。
現行法例規定,火葬場及墳場只可向持有「死亡證」、「醫生證明書」或其他法定火葬/土葬許可文件的人士提供服務。由於未滿24周的流產胎沒有《嬰兒非活產證明書》,在制度上便無法使用一般火葬場或墳場服務。
火化處理是流產胎遺體其中一種常見且合法的方式。香港食物環境衞生署在葵涌火葬場設立了流產胎專用火化設施「永愛堂」,專門為未滿24周的流產胎提供火化服務。永愛堂內設有小型火化爐,並附設專用紀念花園,家屬可在完成火化後選擇撒放骨灰及作悼念安排。另一方面,近年食環署亦與不同界別推出多個專門供未滿24周流產胎安放的墓園設施,讓父母能在合法制度下為孩子安排長眠之所。目前,除公營的「永愛園」外,亦有多個由宗教或公益機構營運的私營流產胎安放花園,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不同選擇。
作者馮廣榮是東華學院人文學院高級講師,美國死亡教育及輔導學會認可死亡學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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