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黃國|完善工傷補償立法 加強保障平台工作者
來稿作者:黃國議員
平台經濟高速發展,新就業形態平台工作者的權益問題亦愈見突出,中央早前發布《關於加強新就業群體服務管理的意見》(《意見》),以「根據用工事實依法合理確定權利義務」作為重要原則,對保障平台工作者合理收入、休息權益以至防治職業病等都提出了要求。
在香港,平台工作者欠缺工傷補償保障的問題亟待解決,感謝特區政府聆聽前線從業員的呼聲,回應勞工界訴求,以立法方式完善工傷補償機制,踏出保障平台工作者的重要一步。經深入調研和收集行業工會、工友的意見,針對現時立法框架的不足,重點提出兩點建議,期望當局將好事做得更好。
一是「上線候單時段」應納入法定工傷補償的保障範圍。
根據立法框架建議,工傷保障僅在「執行平台工作期間」生效,即開始前往取餐直至送達指定地點,或訂單被取消後的指定時間內。目前,兩大食物外送平台所提供的團險,已包含上線候單時段,往返預約上線區域的前後一小時亦受保障,故立法後的保障面不應比現在小。
公立醫院醫生、機艙服務員於醫院、機場候召待命,負有隨時開展工作之義務,享有對應的保障、薪金、津貼。從法理上看,平台外送員上線候單同屬候召,他們需確保在指定區域隨時接單、送遞,完成一定單量,準時率達標,否則將被扣除獎金,並失去「取更」優先權,直接影響收入。
外送員候單期間絕非「自由身」,平台存在實質管控,提供工傷保障完全符合法理。過去有多起意外,都是在剛完成送遞任務的候單時段發生,如上述情況不獲工傷補償保障,於理不合、於情不通,亦罔顧了行業實際情況。
二是應設「每月最低收入」計算工傷病假按期付款金額。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計算工傷病假補償設有「每月最低收入」(現為5,710元),以防止按期付款金額過低,這是周全穩妥的安排。然而,立法框架卻建議不採用,原因是要防止按期付款金額不合理地高於從事平台工作賺取的收入。
外送一類平台工作屬於基層崗位,當局應該一視同仁,以保障基層僱員的力度保障平台工作者,倘他們不受「每月最低收入」保障,入行兩、三天便發生工傷意外(現實上亦有發生),所獲得的補償金額將會極少,完全無法保障最基本的生活及醫療開支,有違保障工傷的立法原意。根據現時立法建議,申報工傷的平台工作者必須經由平台的指定醫生作身體檢查,而保險公司批核補償亦非常嚴謹,可排除道德風險問題,實應以照顧弱勢工傷者作為先決考慮。
我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多達8400萬人,推動權益保障改革不止為「兜底」,更是要讓勞動者的奮鬥有價值。除了《意見》聚焦解決急難愁盼問題,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亦印發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五五」規劃》,強調要完善演算法監管制度、督促平台依法合規用工、加強權益維護、便利參保等,促進平台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共贏發展。另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基本權益保障辦法》快將出台,進一步明確新就業形態勞動基準,預計將為單價過低、收入不穩、工時過長等問題找出對應之法。
我們國家在加強和完善保障平台工作者合理權益上是先行者,其經驗和做法值得香港特區借鑑和參考,讓平台工作者的合理付出能夠換來合理收入,彰顯勞動價值、勞動尊嚴。工聯會近日啟動了「外送員愛心驛站」計劃,在港九新界設立共21個驛站及休息站,旨在為平台外送員提供臨時歇腳及充電的暖心補給空間。愛心驛站在內地並非新鮮事,一些驛站更供應午餐晚餐,設有圖書閣,甚至提供量血壓和醫療諮詢服務等。期望特區政府亦能大力支持愛心驛站發展,更好展現對平台工作者的關懷。
作者黃國是第八屆立法會議員、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工聯會理事長。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01論壇歡迎投稿。請電郵至01view@hk01.com,附上作者真實姓名、自我簡介及聯絡方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香港01保留最終編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