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承辦APEC財長會議之後 應當爭取實現「香港駐留」
來稿作者:石柱
第33屆APEC財長會10月20日在香港開幕,一個月後,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將在深圳舉行。香港主流媒體的興奮集中在「首次在港舉辦」的榮光上,有評論員將「承辦權」形容為「國家送給香港的一把鑰匙」。這把鑰匙當然值得珍視,但若止步於受恩敘事,便輕忽了港深雙城安排的真正意義。
一個被忽略的重要角度是:香港兩天會議將要產出的財長會聲明、圍繞四大議題形成的政策報告與普惠金融案例集,不是終點,實質上將作為深圳APEC領導人會議的財金成果輸入。專業部長會分散在不同城市舉辦,在APEC並不罕見;但由兩個制度、法律和監管體系不同的城市,分別承擔財金專業會議與領導人會議,且後者以前者成果作為重要輸入,在APEC財長會安排中別具意義。這意味着香港拿到的不是一張「接待任務單」,而是一個「財金前置艙」的位置:區域財金共識的技術參數,先在這裏商討、校準,再送入最高層政治議程確認。
香港真正的命題,是利用這個難得的前置位置,把已經建成的制度介面寫進APEC財金成果的延續性安排裏。香港處理着全球約八成的離岸人民幣支付,擁有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資金池,綠色及可持續債務發行連續八年居亞洲首位,債券通「南向通」年度額度已提升至8,000億元人民幣。香港特區政府發行的數碼(代幣化)綠色債券,規模屢創全球同類發行紀錄,最新一批於今年9月達約200億港元等值。這些不是「香港的優勢」這種籠統修辭,而是APEC在數字基建融資、普惠金融、民生財政融資等議題上恰好需要的基礎設施。數字基礎設施融資政策要落地,缺的不是原則,是專案估值、跨境擔保、風險披露的可相容標準;香港的普通法體系、與國際接軌的監管規則、以及同時理解內地專案結構與全球資本預期的能力,恰恰是這類標準最經濟的供給來源。
因此,評論的主張不必繞彎:香港應主動向國家財政部團隊提議,由國家財政部在APEC框架內牽頭推動,將至少一項APEC財金長期工作組或技術秘書處設在香港。可以是數字基礎設施融資的可融資性標準工作組,可以是普惠金融創新實踐的定期評估機制,也可以是青年財經人才交流的常設秘書處。形式可以商量,原則只有一個——讓「香港承辦」變成「香港駐留」。一個工作組設在香港,意味着標準制定過程在香港發生,意味着區域內財金官員、監管者與市場機構每一年都要回到香港完成規則協商。這種制度駐留的長期收益,遠大於一場為期兩天的會議所能帶來的任何曝光。
如果香港只把自己當成「接待方」,那麼會議結束之日,就是影響力清零之時;如果香港把自己當成規則介面的「供給者」,那麼這場財長會就是香港從「國際金融中心」向「區域財金治理重要節點」躍升的起點。鑰匙已經遞到手中。現在的問題是:香港是把它掛在牆上當作紀念品,還是用它打開那扇寫着「常設機制」的門——讓「香港承辦」真正變成 「香港駐留」。
作者石柱,中國國家行政學院(香港)工商專業同學會主席,香港經濟智庫主席,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共同發起人,安徽省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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