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則共賞】屯門新盤The Carmel一間房四道門 皆因一幅獨立的牆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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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屯門大欖的新盤The Carmel日前開放示範單位,有指參觀人數在短短數天已超過4,000人。除了其呎價、景觀,樓盤圖則卻似乎更加吸引眾人目光。繼早前有指一個兩房單位內「客廳無廁所」,有網民再度「突破盲點」,找出另外兩款「怪圖則」,其共通點就是「獨立的牆」?

在H室單位內,睡房面積小小但竟然已設有4道門。(網上截圖)

Facebook專頁「港樓我至叻」今日上載屯門新盤The Carmel第1座和第2座的圖則相片,當中,一個位於第1座,實用面積約780平方呎至805平方呎的H室,屬兩房間隔單位,但在主人套房內,竟已設有4道門。當中兩道門以不同方向通往同一房間,而房間內再有一道門通往露台,再加上主人房內的浴室門,造成「一房四門」的奇怪現象。原來,全因睡房設有一幅十分短小、但獨立擺放的牆,令主人房設有「雙門」開啟的情況。

此外,在第2座2至3樓、5至7樓的G室,實用面積為460平方呎的一房單位,從圖則可見,房間大小與客廳面積相若,呈「凹」字形,設有兩道房門,無論從哪一個房門進入,都走入同一個房間。

G室的房間如同凹字形,亦是有兩道不同方向的門。(網上截圖)

到底為何會有此做法?是不是方便小朋友玩捉迷藏?專頁解釋,其實都是「土地問題」,只要在短牆後加上間隔,就可以變成兩個獨立房間,但這一切原來是因為建築物條例所限。

《香港01》翻查《建築物(規劃)條例》,原來在第123章第38條中30節列明:

用作或擬用作居住用途或辦公室或廚房的房間的照明與通風

(1)每個用作居住或辦公室用途或廚房的房間,須有天然的照明與通風。

(2)該等天然照明與通風須藉一扇或多於一扇符合以下規定的窗而提供 

(a)窗的建造須使

(i)窗玻璃的表面總面積不少於房間樓面面積的十分之一;及

(ii)該等窗總共最少有相等於房間樓面面積的十六分之一的面積能開啟,而開啟方式須使每扇窗的開口的頂部在樓面水平之上最少2米,如屬獨立和半獨立建築物,則在樓面水平之上最少1.9米。

所有住宅的房間一定要有能開啟的窗戶,因此發展商不能加設間隔,只可讓買家「自行想像」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