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圖輯】紙袋、面具遮面容 銅鑼灣集結人士出招抗新法

撰文:李穎霖 陳康智 李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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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緊急清況規例條例》訂立的禁蒙面法,已於午夜零時零分生效,規定參與合法集會、遊行、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等活動的人士,不可使用物品蒙面物品,以阻執法人員辨識身份。立法的消息傳出後,即引來不少反對聲音,以及引發昨晚的14區衝突,今日(5日)亦有大批市民響應網上號召,到銅鑼灣一帶聚集、遊行。雖然違反禁蒙面法的人士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1年,但聚集的人士中,仍有不少人以不同的方式遮去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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