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風景】街影法下產物 舊樓高層呈樓梯狀 可令街道衛生?

撰文:呂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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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街上,抬頭細看的話或會發現有些舊樓與普通樓宇不同,它們的頂層位置呈樓梯型,遠看就形成了一個個斜面。近日網上對這些大廈掀起討論,不少人對它們為何會如此興建感到好奇。原來香港曾有「街影法」中,規定建築物樓頂斜面須形成斜角,藉以限制其高度,讓街上陽光充足、空氣流通。這段日子新冠肺炎疫情持續,這樣的樓宇設計,原來亦與瘟疫有關。

現時在北角、灣仔一帶仍可見到有甚有特色的斜面大廈,不過規模最大的,或者要數位於佐敦的「八文樓」。該八座幾乎一式一樣的樓宇,高層位置均為斜面,近看就可看到,是由多層以樓梯形來組成的。香港自開埠以來經歷過大大小小的疫症,而這些建築,是當年政府為了改善街道環境衛生,加上「街影法」之後的產物,原意是限制街道兩旁樓宇受光的角度,以縮細街道的陰影面積。

人口急增 50年代開始放寬斜角規限

香港大學建築文物保護課程學部主任李浩然指出,香港於1903年制定的《建築物條例》中,跟隨英國的規例,規定建築物外立面中央至天台邊緣須形成63.5度斜角,當時的建築物平均高度僅為3.6層。不過到了1955年,香港的人口大幅增長,斜角的規限因此需放寬至76度,讓建築物的高度能夠增加,「市場對住屋需求愈來愈大,但又因為有斜面規限起唔到高樓,所以需要放鬆,60年代樓宇平均高度去到9.39層。」

李浩然指出,香港於1903年制定的《建築物條例》中規定建築物外立面中央至天台邊緣須形成63.5度斜角,其後放寬至76度,到了1987年終於廢除。(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高樓大廈林立 街影法被廢除

到了後期,樓宇愈建愈高,「街影法」會失去效用。佐敦「八文樓」的街道,日間大部分時間都被大廈遮蔽陽光。李浩然表示,街影法漸變不合時宜,最終在1987年廢除,並實行新的建築規定。「佢又冇諗到發展商可以買晒成條街發展,一排過咁起,點知就出現咗『屏風樓』。」雖然如此,但李浩然指街影法難以應用在現今樓宇之中。而在2003年,政府在《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加入「城市設計指引」,不過屏風樓的問題至今仍未解決。翻查資料,在私人樓宇方面,2011年4月起,為減少「發水樓」和「屏風樓」,政府引入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就樓面面積寬免加返10%整體寬免上限,新建樓宇如要取我任何樓面面積寬免,先決條件包括要符合《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大致即增加樓宇之間的間距或通透度、將樓宇後移和增加綠化等元素),以及註冊進行上述的「綠建環評」。這套現行方案,一方面可顧及樓宇的環保和舒適要求,另一方面盡量避免樓宇體積和高度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並能確保本港建築物的設計有展示創意的空間。由2011年至2015年間,獲屋宇署批准會註冊進行「綠建環評」的發展項目約有26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