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7間公眾停車場 續沿用現有月票租戶優先購票模式

撰文:曾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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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運輸署在今年2月開始在轄下7個政府公眾停車場實施特別措施,每月出售下一個月份的泊車月票時,由先到先得方式改為月票持有人士優先續購,今月亦宣布沿用有關安排,以減少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有區議員認同延長有關做法,惟擔心其使用公平性,建議運輸署可逐步微調至抽簽制,既可避免人群聚集,又可增加透明度。

運輸署在今(13日)表示,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情況,運輸署將繼續在轄下7個政府公眾停車場,包括天星停車場、大會堂停車場、天后停車場、筲箕灣停車場、香港仔停車場、葵芳停車場,以及荃灣停車場,實施特別措施以發售12月份泊車月票。

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的最新情況,運輸署將繼續在轄下7個政府公眾停車場(包括:天星停車場、大會堂停車場、天后停車場、筲箕灣停車場、香港仔停車場、葵芳停車場及荃灣停車場)實施特別措施以發售12月份泊車月票。(資料圖片)

租戶可續購12月份月票

發言人稱,持有11月份私家車、客貨車、電單車或的士月票的人士,必須於11月22日晚上9時前,於有關停車場的繳費處完成購買12月份月票的手續;如未及指定時間前購買月票,將被視作自動放棄購買月票。而餘下私家車/客貨車月票將於11月23日早上7時30分在各停車場繳費處以先到先得形式發售予公眾人士,電單車及的士則在11月24日早上7時30分發售。

現時政府共有12個公眾停車場,當中7個停車場提供私家車或客貨車月票,價錢介乎1900至5900元;有4個停車場提供私家車或客貨車季票,價錢由6000至12,150元不等。日間私家車或客貨車時租收費介乎13至23元。政府早前已宣布有關收費水平會由今年6月1日開始凍結一年。

區議員:可微調為抽簽模式

為了讓更多租車人士知悉有關安排,停車場營辦商會於停車場內張貼告示,以預早通知駕駛者。此外,運輸署會在疫情紓緩後恢復原有的泊車月票銷售安排,籲停車場使用者留意署方宣布及停車場營辦商於停車場內張貼的最新告示。

荃灣楊屋道區議員林錫添認為現時運輸署在處理公眾停場上的手法不錯,可以解決過往人流在停車場大排長龍的情況,惟他認為使用公眾停車上的公平性有待商榷,建議運輸署應就此作微調,如仿效私人停車場透過抽籤輪候車位,而不是只讓持有月票人士優先使用。「可以每月定下一個日子在停車場收集申請表,在抽籤後,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