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遊行】警方憂衝突發反對通知書 申請人:扼殺集會自由

撰文:黃桂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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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反修例運動引起的遊行遍地開花。「好鄰社北區教會」早前曾就8月10日的大埔遊行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惟申請人陳凱興傳道今(8日)接獲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反對原因之一是認為主辦單位「未能提供一個合宜的措施去確保沒有暴力衝突的發生」,陳傳道稱大感失望,會申請上訴。

三次會議 雙方達方共識

陳傳道表示,對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感到詫異,「我與警方就遊行一事開了三次會議,亦成功就遊行細節達成共識,但今午2時左右突然收到『反對通知書』,相當詫異、失望。」他說他與警方協議遊行會設100個糾察,而遊行路線亦因應警方要求作出了調整。「遊行路線由大埔頭巴士總站作起點,經汀角路、寶鄉橋,以廣福道球場為終點,不經原定的安慈路。」

由於三次會議均成功與警方達成共識,陳傳道稱,直至今天早上,他仍認為「成功機會很大」,詎料下午即收到警方發出的「反對通知書」,認為是抹殺了他們這大半個月以來的努力。

8月5日的七區罷工集會上,大埔區有示威者出動鏟泥車,協助大規模挖磚。(資料圖片/黃文軒攝)

反對理由:未能確保沒有暴力衝突

陳傳道續解釋,「反對通知書」內其中一點反對原因是:未能提供一個合宜的措施去確保沒有暴力衝擊的發生。「警方向我解釋,警隊高層考慮到過往遊行的歷史,每一次都發生衝突。我理解警方的憂慮,但我們是教會,我們也希望舉辦一個『和理非』遊行。加上,根據過往經驗,衝擊事件往往不是發生在和平遊行集會之中,而是遊行以外的地方,因此,衝擊事件的責任並不在申請『不反對通知書』的民間團體,而是警方。」

陳凱興傳道:「警方的主調認為,之前的遊行集會完結後都有暴力事件發生,所以發『反對通知書』,按這個邏輯,以後的集會都不會批,這是扼殺及壓制遊行及集會自由、言論自由,好失望,好憤慨!」(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陳傳道:扼殺集會及言論自由

他又憂慮警方不發「不反對通知書」是扼殺集會及言論自由。「警方的主調認為,之前的遊行集會完結後都有暴力事件發生,所以發『反對通知書』,按這個邏輯,以後的集會都不會批,這是扼殺及壓制遊行及集會自由、言論自由,好失望,好憤慨!根據可靠消息,當日的地區遊行都不會獲審批。」他認為事件反映警權之大已經威脅到香港人一貫享有的自由,「警權之大已經大到難以想像,好難想像香港繼續落去會點,所以才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他認為政府及警方現時的首要考慮,是問題核心而非遊行申請,「想請警方、政權,為自己這過去兩個月的行為,負上責任,從而去梳理為何年輕人有這麼躁動的情緒,引發這麼大的衝突。」

陳傳道稱教會已就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一事提出上訴,期望可以迎來轉機,在最後一刻前獲發「不反對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