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業主濫收水費 每度水貴四倍 租戶被劏過萬元 團體促刑事化

撰文: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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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住屋問題嚴峻,約有21萬人居於9.3萬個劏房內,不少劏房租客既承受昂貴租金,更被業主濫收水費。有劏房戶每度水收費達14至20元,遠超官方定價,且透明度不高。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認為水務署即使嘗試推行制止濫收水費的措施,但執法力與權力不足,變相要靠民間自發搜收資料舉報,令濫收水電的情況更趨嚴重。聯席今早10時與多名劏房租戶到灣仔向水務署作出投訴,期望署方加強跟進相關問題。

水務署派員接收請願信。 (鄧栢良攝)

執法水務署熱線成效有待改善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指,劏房租戶所繳交的水費比普通家庭貴是不爭的事實,雖然現時有條例禁止業主濫收水費圖利。但政府相關部門執法力,以致條例形同虛設,未能真正保護到基層租戶,例如水務署雖然成立了熱線供市民投訴,但一年多以來,熱線接受的個案數字為0,而且一年僅接受三宗投訴個案,證明熱線成效仍有待改善。

另外,政府一再強調收取水費一事為租客與業主之間的私人協議,但聯席認為此舉明顯將責任轉移至租戶身上,但基層市民在租務市場內不存在議價能力,故只能被迫接受租約中的不合理條款。

劏房租客甘先生指,租約規定每度水費14元,試過一個月繳交百多元水費。 (鄧栢良攝)

租客無法享用「免費水」 每度水費14元遠超官方定價 

劏房租客甘先生今日在聯席的陪同下到水務署投訴,他自2019年9月起以每月3800元租住深水埗一個僅100呎的劏戶單位,租約上訂明水費是按錶收費,每度水費14元。他指,每月要將水錶的讀數拍攝下來,傳送予業主,然後根據讀數向業主繳費,最貴一個月共繳交過百元水費。惟水務署官方水費定價為首12立方米水數免費,次31立方米的用水量,每一立方米收費為4.16元,即甘先先從未試過享用「免費水」,且每度水均比官方訂價高2.5倍。甘先生一直未有為意被業主多收水費屬違法行為,直至社工告知才打算投訴。

張先生住在劏房四年,共被濫收水費達10500元。 (鄧栢良攝)

租戶四年繳交萬元水費 業主終退還8000元

另一名劏房租客張先生住在劏房四年,共被濫收水費達10500元。張先生指,他的單位一劏五,各有獨立水錶,每月按錶收費,他將每月水費寫在租戶背後作紀錄。有一次,他隔壁的劏房因火燭,令水錶損毀及讀數有誤。業主在未有查證實際讀數的情況下,「靠估」要求張先生繳交200元水費。張先生事後不忿,約業主傾談濫收水費問題,要求業主退回四年來多收的水費,但業主企硬,事件終要到小額錢債處進行調解,經多番商討後,業主才肯退還8000元水費。

聯席建議:濫收水費刑事化 水務署應加強人手巡查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建議,政府有需要將現時《水務設施規例》(第102A章)第47條的罰則加重,並將之刑事化,加強阻嚇力。否則只會縱容劏房業主凌駕水務署,自行收取過多的水費。此外,水務署亦應將加強人手巡查,下放權力予前線員工調查,同時要將投訴機制透明化,讓更加劏房租戶了解情況及投訴。長遠而言,聯席希望政府能推出租務管制,才能有效杜絕濫收水電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