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同學重遇借款2000萬沒還息 債主寄單張給債仔鄰居 涉違起底罪

撰文:任葆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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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0歲女子疑因金錢糾紛,涉嫌「起底」舊同學被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私隱公署今日(12日)表示,事主與被捕人士為中學同學,7年前重遇,事主因經營工廠面對財政困難,遂向被捕人士借款2,000萬,惟至今年初仍未繳付利息,事主鄰居隨後透過郵遞收到3張單張,指稱事主欠款不還,並披露其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公署提醒,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

一名60歲女子疑因金錢糾紛,涉嫌「起底」舊同學被捕。(夏家朗攝)

私隱專員公署今日在港島區拘捕一名60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舊同學的同意下披露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就讀同一間中學,及後於2018年重遇,事主因經營的工廠面對財政困難,遂向被捕人士借款,並承諾每月向被捕人士支付利息。事主其後向被捕人士再度借款,總借款額約港幣2,000萬元。自今年初,事主未有向被捕人士繳付利息。

一名60歲女子疑因金錢糾紛,涉嫌「起底」舊同學被捕。(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今年4至5月期間,事主的鄰居透過郵遞先後收到三款不同的單張,內容指稱事主欠款不還,作出負面評論,並披露其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住址及照片。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起底」無助解決任何問題,相反往往只會使衝突升級。再者,「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