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災|警與廉署共拘14人 大判、搭棚公司等13人涉誤殺

撰文: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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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11月26日發生五級大火,已造成最少151人死亡,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廉政專員胡英明,和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陳東,今午(12月1日)見記者交代最新調查進度。鄧炳強表示,警方與廉政公署合共已拘捕14人,當中部分人是同時被警方與廉署拘捕;警方稱,當中13人涉嫌誤殺,包括大判工程公司、工程顧問公司、二判搭棚公司及二判外牆工程公司相關人士。

12月1日,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廉政專員胡英明、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陳東在政府總部,就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警跟進工作會見傳媒。(何頴賢攝)

廉政專員胡英明表示,調查顯示有涉案者從一間本地供應商,每卷54元買了2,300卷、約7.5萬平方米未達阻燃標準的棚架防護網,替換於今年7月颱風襲港期間受破壞的防護網,新購入的未達阻燃標準防護網,面積足夠包覆宏福苑8棟大廈。

12月1日,廉政專員胡英明在政府總部,就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警跟進工作會見傳媒。(何頴賢攝)

胡英明續稱,至10月時中環發生一宗涉及棚架防護網的火警,涉案者為應付當局抽查,從同一間本地供應商以每卷100元,購買115卷、約3,700平方米達到阻燃標準的防護網,安裝在每棟樓宇的「棚腳」,成功通過檢測。

廉政公署經調查後,就宏福苑可能涉及的貪污,合共拘捕12人,包括工程顧問、承建商及搭棚判頭。

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陳東稱,警方就宏福苑大火的調查有3個方向:第一是火警起因;第二是導致火警快速蔓延及大量死傷的原因及物件;最後是所有涉案公司及人物在案件中的角色及刑責。警方經調查後,至今以涉嫌「誤殺」共拘捕12男1女(40至77歲),包括大判工程公司、工程顧問公司、二判搭棚公司及二判外牆工程公司的相關人士,部分人仍被扣查。警方亦在被捕人的公司及住所檢獲大量相關文件及電腦檔案。

警方晚上發新聞稿表示,最新被捕的9男1女,年齡介乎40至77歲,分別為相關維修工程顧問、棚架工程分判商及中間人。其中兩名均為46歲的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其餘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至於早前拘捕的3名男子亦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繼續調查,警方呼籲任何人如目睹案件發生或有資料提供,請致電5566 0087與調查人員聯絡。

12月1日,警務處刑事及保安處處長陳東在政府總部,就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警跟進工作會見傳媒。(何頴賢攝)

胡英明指,廉署及警方已開始與律政司檢視現時所得證據,考慮是否有足夠證據檢控涉案者。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現場▼

宏福苑火災時大量棚竹從高處墮下,火勢迅速蔓延。(夏家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