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梁振英為升官不惜向立法機關宣戰 告議員誹謗開極壞先例

撰文:投稿
出版:更新:
今次梁振英(入稟控告梁繼昌誹謗)的舉動,不只威脅到立法會議員監察政府的權力,更誓將成為政府官員提出誹謗的缺口…一個不受監察和約束的政府,將會很容易陷入為所欲為,步向專橫獨斷的局面。
梁耀忠
梁繼昌在會議室外解釋為何反對梁振英被任命為政協委員時,提到梁振英捲入UGL風波一事,豈料此舉竟然觸動了梁振英的神經。(資料圖片)

當人在心虛的時候,或是做了虧心事,常常會自覺或不自覺地為了一些輕微的風吹草動而受驚,繼而做出愚蠢的事。

上星期,我的立法會同事梁繼昌議員在會議室外解釋為何反對梁振英被任命為政協委員時,提到梁振英捲入UGL風波一事。豈料此舉竟然觸動了我們的特首梁振英的神經,更令他不惜背負社會大眾的批評,仍要啟動有史以來罕見、針對立法會議員的法律訴訟,實在令人不得不質疑他是否因梁繼昌的言論而心虛膽怯,恐懼UGL事件會損害其大好前程,因此不得不先發制人、遏止所謂「謠言」。

其實,梁繼昌的言論並不是什麼新觀點,在議會內已有不少議員表達過類似意見,但或許正正由於受到《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護,令梁振英即使不滿,亦奈何動彈不得,因此當梁繼昌在議會外發表類似發言時,可說是正中其下懷。再加上當時兩會開幕在即,他要登上的政協副主席「寶座」已在咫尺,不容有失,於是便採取「果斷」行動,發律師信繼而入稟法院控告梁繼昌,為當選掃除障礙。但梁振英愚蠢之處正在於,倘若法庭就誹謗案傳召二人上庭作供,必然會披露更多UGL事件的詳情,他亦必須呈上更多具體證據以證明收取款項之舉不涉貪腐,屆時會令更多UGL的交易細節暴露人前,更會使社會對事件的輿論持續發酵,最終槍頭對準的只是梁振英自己。

另一方面,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早前已指出,英國過去的案例曾提及過,基於公眾利益,政府不應主動提出誹謗控告,因為政府官員在一個民主社會中,必須面對社會多方面的監察,而不論所獲意見為何,官員均應以人民公僕的態度來面對,重視和尊重人民的聲音和意見。相反,在一些政治體制相對專制的國家,如新加坡等,則有不同的情況,這些國家以法律訴訟來打擊言論自由,藉以維護政府官員的處事態度和手段,在民主開放的社會中實屬少有。

今次梁振英的舉動,不只威脅到立法會議員監察政府的權力,更誓將成為政府官員提出誹謗的缺口,倘若成為慣例,將會對整體社會發展,帶來不堪設想的後果。因為一個不受監察和約束的政府,將會很容易陷入為所欲為,步向專橫獨斷的局面。

如今梁振英已獲選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同時兼任行政長官。或許他以為晉身了國家領導人之列,便可以逃避涉及UGL事件的調查,甚至獲得不被起訴的「免死金牌」,令事件不了了之。但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不論他有任何官職在身,都誓必被徹底追究UGL事件;而且即使他能逃過法律審訊,亦斷不可能避過社會大眾的輿論審判,只要真相一日未水落石出,涉事者一日未為事件問責,傳媒及社會大眾必定會繼續窮追不捨!與此同時,我們亦決不可讓有「梁振英2.0」之稱的候選人勝出特首選舉,否則屆時倘若官官相衛,則UGL真相可能永遠不見天日。

(本文為投稿,稿件可電郵至iwanttovoice@hk01.com;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