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管浩鳴撐港版國安法 籲港人勿挑戰中央底線:用愛感動她

撰文:陳嘉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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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動出手為香港制定國家安全法,政商界紛紛表態支持,宗教界亦不例外。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近年鼓吹「港獨」的行為變得具體,但《基本法》23條立法遲遲未落實,中央此時主動訂立「港版國安法」,屬「無辦法之中的辦法」。
至於宗教活動會否受國安法影響,管浩鳴指,《基本法》多條條文保障宗教組織活動、接受資助等,相信不會有影響。他強調,宗教鼓吹的不是暴力,而是愛和包容,認為「要用愛去感動她」,呼籲港人不要挑戰中央底線,「知所進退」。

管浩鳴認為,中央主動制定「港版國安法」,是「無辦法之中的辦法」。(資料圖片)

冀草案文本溫和留「緩衝位」

全國人大會議今日(28日)表決「港版國安法」決定草案,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及外國勢力干預「四宗罪」。身兼北京市政協的管浩鳴表示,最理想是港府就《基本法》23條立法,但香港回歸將近23年,憲制責任仍未完成,而近年鼓吹「港獨」的人愈來愈多,有人高舉「港獨旗」、衝擊中聯辦,「不再止於口號,而是有實質行為,這令中央擔心。」

管浩鳴認為,香港不少爭議事件其實只是意氣之爭,舉例指立法會正審議《國歌條例草案》,原本無甚爭議,對絕大多數市民都無影響,但民主派選擇「鬥氣」,「連一條《國歌法》都搞咁耐」。

管浩鳴指,中央難以接受觸動底線的行為,呼籲港人不要刻意挑戰。他相信「港版國安法」起阻嚇作用,希望大家以理性、非對抗的方式看待,亦希望草案文本相對溫和,留有緩衝空間,讓港府完善23條立法。

全國人大正審議「港版國安法」。(新華社)

信宗教自由不受干擾

「港版國安法」草案第6條提到,須制定相關法律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中大崇基學院神學院院長邢福增日前稱,擔心國安法影響本港的言論自由,與外國教會的聯繫也可能視為「勾結外國勢力」。

管浩鳴回應指,宗教活動受《基本法》明確保障,即使落實國安法,不見得教會不可與其他地方交流,亦可繼續享有接受資助等權利。他列舉《基本法》第141條,當中第1款指特區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預宗教組織的內部事務,不限制與香港特區法律沒有抵觸的宗教活動;第4款則提到,香港的宗教組織和教徒可與其他地方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和發展關係。

他認為,如果宗教活動沒企圖分裂國家或勾結外國勢力,毋須擔心,「除非你將政治活動包裝成為宗教活動。」

《基本法》第32條列明,香港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資料圖片)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不干預宗教組織的內部事務,不限制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沒有抵觸的宗教活動。 宗教組織依法享有財產的取得、使用、處置、繼承以及接受資助的權利。財產方面的原有權益仍予保持和保護。 宗教組織可按原有辦法繼續興辦宗教院校、其他學校、醫院和福利機構以及提供其他社會服務。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宗教組織和教徒可與其他地方的宗教組織和教徒保持和發展關係。
《基本法》第141條
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資料圖片)

寄語港人要令中央放心

管浩鳴又指,教會一向鼓吹的不是暴力,而是愛和包容,面對任何一個政權,「要用愛去感動她」,而非做一些觸動底線、刻意挑釁的行為,這對香港沒好處。他寄語港人要「知所進退」,令中央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