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法治創新賦能藍色經濟 遊艇自由行開啟香港新航程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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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何琇磊

今年5月29日,國務院正式發布國函〔2026〕45號批覆,同意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事務擔保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有關規定,對經指定口岸入出內地的港澳遊艇實行免擔保和臨時船舶國籍登記政策。這一改革可追溯至2008年CEPA框架下游艇互通構想,歷經大灣區戰略升級與《發展規劃綱要》明確部署,醞釀近18年終以法治化方式落地,是中央以法治思維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典範實踐。

海洋經濟兩個五年規劃一脈相承

當前,海洋經濟(又稱藍色經濟)已成為國家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引擎和持續熱點。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部署發展海洋經濟、推進海洋強國建設。進入「十五五」時期,國家進一步將海洋經濟升級為建設海洋強國的核心抓手。

今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求是》雜誌發表重要文章《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強調,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高效開發利用海洋,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向海圖強之路。4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推動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工作,要求積極拓展海洋經濟發展空間,着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遊艇自由行正是國家海洋經濟戰略在大灣區的具象化落地,並非臨時舉措,而是謀劃長遠的國策安排。中央透過制度創新打通跨境要素流動壁壘,為香港充分發揮自身區位與產業優勢,深度參與國家海洋經濟建設,創造了難得的機遇。

以法治方式保障政策落地見效

值得特別關注的是,此次政策落地,採用「暫時調整實施行政法規」的法治模式,區別於一般行政指令,充分體現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也為今後大灣區規則對接與制度創新樹立了標桿。

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粵港澳三地法律體系與監管規範各有特色,這既是大灣區的獨特屬性,也是區域融合過程中需要破解的難題。過往不少跨境合作項目,因缺少明確的法律支撐,市場預期不足,難以釋放最大效能。今次國務院依法定程序調整內地行政法規適用範圍,為港澳遊艇往來大灣區內地城市筑牢法律根基。

這種以法治牽引融合發展的思路,與香港重視法律穩定性、講求規則透明的法治傳統高度契合,能夠穩固市場信心,讓香港社會各界與國際投資者安心把握大灣區發展紅利。

雙向互通惠及香港經濟與民生

本次遊艇自由行堅持雙向互通的發展思路,既暢通港澳遊艇北上的通道,香港特區政府亦同步推出多項便利內地遊艇訪港的舉措,是粵港澳攜手推進區域融合的生動實踐。對於香港而言,這項政策帶來了全方位、多層次的發展紅利。

首先,本港逾萬艘註冊遊艇迎來更廣闊的活動空間,可暢行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指定水域,盡覽沿岸與諸多海島風光。過去香港遊艇活動範圍受限、使用場景單一,如今航行半徑大幅拓展,有效激活了閒置資產的價值。

其次,政策將推動香港遊艇全產業鏈迎來新的增長空間。據業界普遍評估,伴隨遊艇自由行全面落地,可望為香港帶來可觀的年度經濟增量,對遊艇租賃、維修保養、燃油補給、高端保險、船務管理等高增值服務業帶動尤為明顯。按國際遊艇產業運行規律,遊艇經濟具備極強的產業乘數效應,能夠有效帶動上下遊產業聯動增長,催生大量優質就業崗位。

與此同時,跨境海上旅遊新模式逐步成型,將吸引眾多高淨值旅客來港,帶動酒店、餐飲、零售、會展等行業協同發展。從民生角度而言,多元化的海上休閒選擇,也進一步豐富了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放眼大灣區藍色經濟布局,區內遊艇及關聯產業規模持續擴容,長遠具備千億級別的增長潛力,市場空間廣闊。

把握戰略窗口
納入五年規劃長遠布局

當下,香港特區政府正啟動新一輪五年發展規劃的編製工作,這正是香港對接國家海洋戰略、深耕藍色經濟的黃金窗口期。順應國家海洋經濟發展大潮,香港宜將遊艇經濟、海上高端服務、跨境海上文旅等業態,正式納入五年規劃重點發展板塊,明確發展路徑與階段目標,強化跨部門統籌協調,把短期政策紅利轉化為持久的產業競爭力。

遊艇自由行的制度突破,充分彰顯「一國兩制」的強大生命力。中央以法治創新為香港打開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新空間,香港亦應主動把握歷史機遇,將自身國際化專業服務優勢,與大灣區廣闊的市場資源深度結合,培育經濟全新增長動能,在國家海洋強國建設進程中找準定位、主動作為,為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注入源源不斷的藍色動能。

作者何琇磊是大灣區多地資深金融從業者,現為香港政府地區青年發展及公民教育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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