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戀愛腦失控!向女鄰居狂塞情書兼闖入屋摸胸 上門提親望迎娶
台灣發生男子性騷擾和非禮女鄰居案件。新北市1名人夫迷戀女鄰居,1年多來狂塞情信和傳送示愛訊息,聲稱對方是「命定妻宮」、「緣定三生」,甚至寫下「天賜良緣」等字句,受害人見狀拒絕愛意,人夫竟然趁女鄰居住所大門未鎖,擅自闖入壓制對方強摸胸部,受害人負傷申請保護令,但人夫違反保護令上門「提親」欲迎娶。案件經法官審理後,狠批男被告以「天意」、「仙佛」為名掩飾自己私慾,判囚4年10個月。
男被告︰我們是天賜良緣的
台媒於今年12月報道,案件在士林地院進行審理,涉案高姓人夫和受害人是多年鄰居,但高男傾慕女鄰居,從2022年開始,一直向對方狂塞紙條和信件,內容提及「您一定是我夙世良緣之人」、「我們是天賜良緣的」、「我對您今生之愛,山高海樣深」、「萬一您被人娶走,我會如刀割千瘡百孔」,甚至引用「算命結果」,聲稱仙佛安排他們結為連理,高男揚言願意為她離婚賣屋,更稱「太太若同意,就不算邪淫」。
闖入屋內強摸胸部
去到2024年8月15日深夜,高男發現女鄰居家門沒有上鎖,直接推門入屋,將她壓制地上,繼而搓揉胸部,受害人當場反抗,咬傷高男手指,才得以脫身,繼而向其他人求助。
上門「提親」違反保護令
警方接報到場,在屋內發現高男遺留的1雙拖鞋,而受害人臉部、唇部和頸部均受傷。警方和法庭先後向高男發出書面告誡、警告不得違反保護令,以及不得接近受害人,但高男2025年1月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受害人胞兄住所「提親」,擺明違反保護令。
被告被判入獄4年10個月
事件最終鬧上法庭,法官認為,高男由騷擾變成入屋猥褻,加上違反保護令,顯示行為愈來愈過份,再犯風險極高,令到受害人身心嚴重受創。法官批評高男以「天意、仙佛」等字句,合理化自己行為,目的只是掩飾一己私慾,男被告接受調查時一直否認罪行,直到審訊期間證據確鑿,才肯認罪,悔意有限。法院裁定「侵入住宅強制猥褻」、「跟蹤騷擾」、「違反保護令」等罪成,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個月,其中6個月可以易科罰金。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