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姦女同事!碩士2寶爸遭重判 以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法官這樣判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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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迷姦案。台南1名化學碩士到精神科診所取得安眠藥,向女同事謊稱是止痛藥,趁女同事服藥昏迷之際將她性侵。該名碩士事後捱告,在庭上一度否認控罪,甚至反控女同事對他「仙人跳」,但最終仍被判囚8年6個月。
男被告不服上訴,這次改口認罪,向受害人賠償70萬新台幣(約17.9萬港元),又聲稱需要扶養2名未成年子女、失智母親及癌末父親,法官經審理後,改判被告8年有期徒刑。
提供安眠藥服食 謊稱是止痛藥
台媒於今年1月報道,涉案賴姓男子是化學碩士,和受害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乘坐賴男車輛到餐廳一起用膳,賴男聲稱返回住所拿取餐廳會員卡,誘騙女同事和他一起過去,其間女同事表示身體不適,賴男取出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向女同事謊稱是止痛藥。
受害人內褲和私處都有男被告DNA
女同事信以為真服用,在藥效發作陷入昏睡狀態,賴男趁機強制性交得逞。過了約5小時,即是直到當日下午,受害人終於恢復意識,回家後察覺身體有異,經檢驗後發現內褲和私處都有賴男DNA,大怒報警提告。
被告反控遭女同事「仙人跳」設局
賴男否認犯罪,辯稱雙方處於曖昧,目前因患有腦瘤而無法工作,加上沒有收入和離婚、需要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反控遭女同事「仙人跳」設局。受害人強調,被告曾經向她展開追求,但她當時婉拒,案件令她感到焦慮恐慌,需要到身心科接受治療。法官綜合所有證據,沒有接納到賴男口供,裁定「以藥劑強制性交」罪成,判處8年6個月有期徒刑。
被告認罪賠款 改判囚8年
賴男見狀提出上訴,今次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不是罪無可赦的人,希望進行民事賠償前,先行支付70萬新台幣(約17.9萬港元)部份賠償。被告更稱,自己是長期單親爸爸,小孩目前就讀國中1年級,祖母已經去世,剩下失智母親,以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父親,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希望獲得減刑。法官考慮到被告態度,撤銷部份判決,改判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