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手術室內遭男護摸胸猥褻 色魔原僅拘留10天 後判囚14個月
【#女孩被男護士猥褻以為是檢查未反抗#】醫護本是應要保護病患,卻有人藉着病人的信任而作惡!內蒙古1名麻醉科男護士,趁14歲女患者在手術室接受局部麻醉後,醫生離場之際,假借「整理衣物」兩度觸碰少女胸部及下體,並出言挑逗。涉案男護士最初僅被公安處以行政拘留10天,惟家屬不滿,立即向檢察院申請覆核。檢察院介入覆核後推翻原本處分,認定被告利用封閉環境及被害人行動受制犯案,構成刑事犯罪。涉事男護士最終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個月,並施加5年從業禁令。
14歲少女手術室內局部麻醉 男護士摸胸猥褻
綜合《大河報》及《中國婦女報》等內地媒體報道,涉案男子姓馮,生於1986年,原為內蒙古1間醫院的麻醉科手術室護士。事發於2025年7月31日,案中14歲少女因前臂骨折,在父母陪同下入院接受局部麻醉手術。手術順利完成後,2名主診醫生先行離開,手術室內僅剩下馮某與少女獨處。馮某隨即藉詞為少女整理衣物,兩度撫摸其胸部及下體私密部位,其間更說出帶有性暗示的低俗語句。
當時少女受麻醉藥效影響,左臂活動受阻,加上出於對醫護人員的信任,一時無法辨別對方越軌行為,未有即時反抗。
男護士僅被拘留10天 家屬不滿申請立案監督
少女翌日難耐心理陰影,向父母哭訴受辱經歷,家屬隨即報案。然而,當地公安經初步調查後,認為事件未見暴力或脅迫情節,且少女並無反抗,遂將案件定性為一般治安違法行為,僅對馮某處以行政拘留10天,未予刑事立案。家屬對處理結果極為不滿,同年10月30日正式向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
受害人出現抑鬱情緒
檢察機關調閱閉路電視片段、口供紀錄及醫院護理規範重新核查,提出3大關鍵理據:馮某觸碰女患者私密部位的次數、位置及挑逗性言詞,完全超出正常的醫療護理範疇;手術室環境封閉,醫患地位懸殊,患者處於極度弱勢;經向主診醫生查證,局部麻醉確實會削弱少女的肢體活動能力與反應判斷,事後心理評估亦證實受害人出現抑鬱情緒,身心遭受創傷。
檢方推翻公安不立案決定 男護士被判監14個月禁業5年
檢方指出,刑法規定的強制猥褻罪,並不限於實施肢體暴力或人身脅迫,若行為人利用專業職務、封閉空間製造不對等關係,導致受害人因心智或身體受限而「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法律上同樣屬於「以其他方法強制猥褻」。
檢方隨後發出法律文書,推翻公安不立案的決定。案件於2026年1月由公安刑事立案,4月提出公訴,法院最終於同年8月宣判馮某強制猥褻罪成,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即14個月),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5年內,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刑法規定的強制猥褻罪,並不限於實施肢體暴力或人身脅迫。
涉事醫院落實「異性診療強制陪診」新規
今次案件揭開醫療場所的安全隱憂,院方過往容許未成年患者術後與異性醫護單獨相處,欠缺第三方在場監督機制。檢察機關就此提出建議,涉事醫院隨即修訂守則,規定未成年患者術後護理,必須由監護人或其他醫護陪同,同時推動行業整頓,強化醫護倫理培訓。最高檢提醒,處理這類封閉空間侵害案件,應警惕以行政懲處代替刑事檢控,亦不應僅以受害人當下有沒有激烈反抗,作為判斷是否構成犯罪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