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原副部長劉志強被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受賄數額特別巨大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二(11日)消息,司法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志強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安徽省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蕪湖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志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劉志強,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志強利用擔任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局長,青海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國家禁毒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劉志強出生於1963年7月,山東鄄城人,曾在公安部工作多年,擔任過公安部外事局副局長、局長,國際合作局局長等職,2012年6月任青海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2016年1月,劉志強任司法部黨組成員、副部長,2023年6月卸任。今年4月,劉志強官宣被查,10月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