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改《意見》正式出台:3折可租公租房 5折可買安居房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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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深圳正式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深圳新一輪住房制度改革正式啟動。到2035年,深圳將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
此前,深圳方面在6月5日出台了《意見》的徵求意見稿。兩個月來,共收集意見2691條。

深圳計劃2035年前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圖為深圳市景。(視覺中國)

《意見》明確制定了2018年至2035年,深圳住房發展的主要目標——統籌解決各類居民的住房問題,構建相對完備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

依據計劃,到2035年,深圳將籌集建設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

依據《意見》內容,本次改革在總體設計上,將堅持以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突出多層次、差異化、全覆蓋,針對不同收入水準的居民和專業人才等各類群體,構建多主體供給、多管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主體作用,優化調整增量住房結構,盤活規範存量住房市場。

深圳自2018年起,會確保在新增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用地比例不低於60%。(資料圖片)

根據《意見》總體設計的劃分,深圳計劃將全市住房實物供應分為市場商品住房、政策性支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三類。

市場商品住房佔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做到有能力的市民通過市場商品房來解決住房需求。

政策性支持住房佔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佔比均為20%。其中,人才住房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可租可售,建築面積以小於9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60%左右;安居型商品房則重點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準等條件的本市戶籍居民供應,可租可售、以售為主,建築面積以小於70平方米為主,租售價為市場價的50%左右。

公共租賃住房佔住房供應總量其餘的20%左右,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製造業職工等群體供應。建築面積以30-60平方米為主,租金為市場價的30%左右,特困人員及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租金為公共租賃住房租金的10%。

一處建設中的深圳住宅樓。(視覺中國)

《意見》表示,深圳未來將多主體供應土地。

《意見》提出,未來將實施以公共交通為導向的住房開發模式,突出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在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和深汕特別合作區等區域建設大型安居社區。盤活存量用地,加大棚戶區改造力度,推進已批未建用地、社會存量用地、征地返還用地等開發建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利用招拍掛商品住房用地、城市更新和產業園區等配建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