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房改計劃:保障房比例提高至六成

撰文:吳梓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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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日(5日)發布房改計劃,提出確保2018年起在新增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比例不低於60%,同時在新出讓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深圳自2018年起,會確保在新增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的用地比例不低於60%。(資料圖片)

深圳住房和建設局網站今日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徵求意見稿)》,當中提出到2035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共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

意見稿稱,到2035年,市場商品住房將佔當地的房屋供應總量的約40%,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居民供應,租售結合。

而人才住房將佔當地房屋供應總量的約20%,重點面向符合條件的企事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社會工作、黨政等各方面人才供應,可租可售,建築面積以小於90平方米為主,租金、售價分別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房租金、售價的60%左右。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

意見稿提出,到2035年將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共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於100萬套。(視覺中國/資料圖片)

而安居型商品房將佔住房供應總量約20%,重點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準等條件的戶籍居民供應,可租可售、以售為主,建築面積以小於70平方米為主,租金、售價分別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房租金、售價的50%左右。

公共租賃住房則佔住房供應總量的約20%,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相關行業人員、先進製造業職工等群體供應,建築面積以30至60平方米為主,只租不售,租金為屆時同地段市場商品住房租金的約30%。

意見稱,安居型商品房面向符合收入財產限額標准的深圳戶籍居民,將新增財產限額門檻、並採用輪候、抽簽、搖號等方式確定租售對象,以售為主;人才安居房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供應,可租可售,或可在一定年限內實行封閉流轉;公共租賃住房將面向符合條件的戶籍中低收入居民、包括公交司機、地鐵司機、環衛工人、先進製造業藍領產業工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