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加大懲戒高價片酬、追星炒星、泛娛樂化等問題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周二(27日)召開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
會議強調,要堅決打擊擾亂行業生態的行為,繼續保持對追星炒星、泛娛樂化、高價片酬、收視率(點擊率)造假等突出問題整治的高壓態勢,加大懲戒力度。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2018年11月27日召開會議,部署通知要求對高價片酬、追星炒星等問題加大懲戒。(視覺中國)

會議指出,要堅定文化自信,強化價值引領,努力推出豐富多樣的中國故事、中國形象、中國旋律;要堅守社會責任,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決向追星炒星、過度娛樂化、低俗媚俗、高價片酬等說「不」,合理控制明星、嘉賓片酬額度,堅持在全行業執行「四個堅決不用」的標準,確保社會責任得到履行。

其中「四個堅決不用」指的是:

一、對黨離心離德、品德不高尚的演員堅決不用;
二、低俗、惡俗、媚俗的演員堅決不用;
三、思想境界、格調不高的演員堅決不用;
四、有污點有緋聞、有道德問題的演員堅決不用。

會議強調,堅決執行線上線下節目同一標準的要求,加強對節目題材、播出平台的監管,確保線上線下節目在導向、題材、內容、尺度、嘉賓、片酬等各方面執行同樣標準;堅決打擊擾亂行業生態的行為,繼續保持對追星炒星、泛娛樂化、高價片酬、收視率(點擊率)造假等突出問題整治的高壓態勢,加大懲戒力度,加大公開警示、行政處罰、聯合懲戒。

國家廣電總局本月9日曾下發通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文藝節目管理,要求堅決遏制追星炒星等不良傾向,嚴格控制綜藝節目嘉賓片酬,加大網絡劇治理力度。通知要求,綜藝節目全部嘉賓總片酬不得超過節目總成本的40%,主要嘉賓片酬不得超過嘉賓總片酬的70%。如有違背,劇作可能會被取消播出。

(國家廣電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