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訪民李淑蓮9年前遭非法拘禁死亡 4名涉案公職人員被判刑

撰文:姜庚宇
出版:更新:

山東龍口女子李淑蓮多年前因與市場管理局發生房屋租賃糾紛,多次前往省政府及北京上訪,期間遭龍口官員帶走後卻死亡。
當局聲稱李淑蓮是上吊自殺,但家屬質疑她是遭禁錮虐打致死。事隔9年,龍口東萊街道辦事處4名公職人員因非法拘禁罪名,分別被判3年至8年有期徒刑。

李淑蓮案於今年9月開庭,當局派出大量警察在法院守候。(網上圖片)

山東蓬萊市人民法院周五(28日)消息指,2009年9月,龍口市東萊街道辦事處將李淑蓮和另名劉姓女訪民勸返回龍口市進行教育;時任該辦事處黨工委書記尚德松、副書記謝守泉及主任楊新軍商議後,於當月24日上午決定僱用保安人員對李淑蓮、劉女進行封閉看管和毆打體罰。

尚德松等3人被指租用龍口市南山賓館房間並安裝閉路電視,先後將李淑蓮、劉女2人帶到賓館後,由時任辦事處工作人員的王煥磊則負責透過閉路電視觀察2女活動,由魯旭、趙焜、王利男3人(另案辦理)對她們進行毆打。

李淑蓮於同年10月2日晚被發現上吊身亡,經鑑定符合上吊致死原因,其生前所受損傷為輕傷。法院指被告尚德松、楊新軍及謝守泉事後趕到南山醫院安排替李淑蓮進行搶救,並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尚德松2017年10月18日主動投案自首,並與其餘3名被告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蓬萊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楊新軍等4名涉案公職人員分別被判3年至8年有期徒刑。另趙焜、王利男、魯旭涉嫌非法拘禁李淑蓮一案亦同日宣判,分別被判4年至8年有期徒刑。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