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化工廠爆炸】江蘇副省長樊金龍、費高雲因事故被問責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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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江蘇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樊金龍和江蘇省副省長費高雲在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立案審查調查,認定其存在責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決定給予樊金龍黨內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費高雲政務記過處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經查,樊金龍作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對全省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督促不力,對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費高雲作為先後分管、協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代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省長,對全省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領導督促不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事後的衞星圖清晰可見爆炸現場遺下黑色的巨坑。(資料圖片/Planet Labs Inc.)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樊金龍、費高雲在推進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工作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給黨的事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產生惡劣影響,應予嚴肅問責。」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樊金龍黨內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費高雲政務記過處分。

爆炸後地面形成的大坑。(資料圖片)

另據了解,江蘇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的61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同時,江蘇省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問題的44名企業和仲介機構人員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江蘇倪家巷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倪成良,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勤岳,江蘇天工大成安全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單國勳等44人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污染環境罪、提供虛假檔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響水生態化工園區党工委書記朱從國、響水縣應急管理局局長孫鋒、響水縣時任環保局局長溫勁松等15名公職人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監察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同時,江蘇省對該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響水縣、鹽城市和省應急管理廳、生態環境廳等單位46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

(央視新聞、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