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聆訊開始 華為發言人表態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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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就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引渡案在1月20日正式開審。對此,華為發言人在社交平台Twitter發聲。

綜合媒體1月21日報道,關於孟晚舟引渡案聽證會,華為發言人、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豪斯(Benjamin Howes)稱由於此案正在審理中,華為不宜對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發表具體評論。

「我們信任加拿大的司法系統,這將證明孟女士的清白。華為與孟女士追求正義和自由的立場一致,希望孟女士儘快與家人、同事和朋友團聚。」Benjamin Howes表示。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1月21日報道,此次引渡聽證會中,法庭的辯論焦點將是「雙重犯罪」。根據加拿大相關引渡法律和美加引渡協議,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兩國都認定為犯罪行為,才符合引渡條件,即俗稱的「雙重犯罪」。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也對此事進行了報道,文章稱,孟晚舟表示她是無辜的,她正在與引渡作鬥爭,因為她的行為在加拿大並不違法,不屬於「雙重犯罪」。

孟晚舟的法律團隊稱,她不能被引渡,因為該案核心不是金融欺詐,而是美國製裁伊朗的問題。而加拿大官員被授權開始引渡孟晚舟時,加拿大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這意味着孟晚舟的行為不符合「雙重犯罪」。

「我們從根本上相信她是無辜的。我們對法律充滿信心……對她的審判對公司來說至關重要。」華為加拿大公司事務副總裁韋爾希(Alykhan Velshi)1月20日對加拿大廣播公司(CBC)表示。

美國則指控,孟晚舟涉嫌金融欺詐,這在美國和加拿大都是違法行為。美國檢方指,華為透過香港子公司Skycom與伊朗有業務往來,同時對匯豐銀行進行欺詐,隱瞞華為與Skycom的真實關係,讓匯豐也承受違反制裁規定的風險。

據瞭解,引渡聆訊自1月20日起將連續4天舉行,引渡聆訊只會裁定案件是否符合引渡的條件,並不會裁定孟晚舟是否有罪。同時即使法庭裁決認為符合引渡條件,最終引渡或否仍需由司法部長定奪。

另一宗有關加拿大警方在拘捕孟晚舟期間有否濫權的案件,將預定在6月開庭,一般相信孟晚舟案件將持續一段長時間。

此外,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曾於1月20日表示,中方在孟晚舟事件上的立場是一貫的,也是明確的,美加兩國濫用雙邊引渡條約,對中國公民任意採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完全是一起嚴重的政治事件。

耿爽強調,「我們再次敦促加方要認真對待中方的嚴正立場和關切,以切身的舉措糾正錯誤,及早釋放孟晚舟女士,讓她平安回到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