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涉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河北原副省長李謙被公訴

撰文:布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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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4月21日消息,河北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李謙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後,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經指定管轄,交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李謙在落馬前兩天,還參加了河北專題民主生活會。(河北新聞聯播截圖)

此前2月14日,中國最高檢以涉嫌受賄罪對李謙作出逮捕決定;1月22日,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李謙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稱,李謙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安排並參加超標準公務接待;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甘於被「圍獵」,在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建設項目承攬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生活腐化,搞錢色交易。

通報指,李謙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資料顯示,李謙仕途集中在石家莊、保定、衡水,早期在石家莊工作,歷任石家莊市原郊區區長,新樂市委書記,原郊區區委書記,裕華區委書記等職。

2001年7月,李謙離開工作生活了41年的石家莊,調任保定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跨入廳級官員行列,此後一路升到保定市委副書記、市長。2012年12月調任衡水任市委書記,期間,李謙曾多次對反腐表態。2017年3月,57歲的李謙升至河北省政府副省長。兩年後,2019年8月27日在任上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