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男刀殺同居女友等5人 姦污女性友人屍體 一審被判死刑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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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固原市一名男子,去年8月殺害同居女友及其兩名子女、一名女友人及其子,並姦污女友人的屍體。案件近日在法院審理,男子一審被判死刑。

案情指,被告楊永福與32歲死者康某屬未婚同居關係,兩人與康某所生的10歲女兒安某甲和9歲兒子安某乙,一同在寧夏西吉縣吉強鎮幸福佳苑小區居住。

2019年8月4日下午,29歲的王某帶其5歲馬姓兒子到訪康某家。當晚,楊永福帶康某與王某等人到西吉縣城某KTV喝酒唱歌。其間,因楊永福對王某比較親近,康某凌晨獨自離開KTV,在手機微信中以楊永福對自己缺乏關心為由,與他發生爭執,並多次拒絕接聽楊永福語音通話。

楊永福被判死刑。(網上圖片)

楊永福、王某不久後回到康某家中。後楊永福出門找到康某,二人於凌晨2時左右回到家中,安某甲、安某乙、王某、馬某已入睡。楊永福與康某再次發生激烈爭吵。未幾,楊永福持菜刀殺害康某、安某甲、安某乙、王某和馬某。其間,楊永福姦污王某屍體。砍切五人後,楊永福用菜刀切割自己頸部、用單刃刀片切割左手腕,倒在南側臥室地面。

案件昨日(20日)在固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法院認為,楊永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5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其在故意殺人後姦污屍體,其行為構成侮辱屍體罪。

法院判楊永福兩項罪名成立,稱其因為情感糾紛,濫殺無辜,致5人死亡,其中包括3名未成年人,並姦污他人屍體,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決定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楊永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侮辱屍體罪判處被告人楊永福有期徒刑二年。